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和处理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1〕306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委托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对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情况进行了遥感监测,并通过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下发了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根据国家下发任务,我厅通过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将相关数据派发到保护区管理员账号。
请各相关市生态环境局通知保护区管理员通过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派发实地核查任务,并协调组织地方林业部门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遥感监测线索开展实地核查和处理,并实时在监管系统中上报核查结果。对经核查发现需要整改的要认真组织整改,确认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请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完成实地核查及整改情况填报,经我厅审核通过后上报生态环境部。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技术支撑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韩雪蓉(电话:0771-5773963,18376881685)联系。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处 于浩龙;
电 话:0771-5328496,15678936150。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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