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林业局,南宁市、桂林市、玉林市、来宾市、河池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国土局,柳州市、来宾市、百色市、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站):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111号)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7部委《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3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管,解决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重审批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等问题,决定7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一次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实施。
联系人:自治区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 蒋波
联系电话:0771-5322151(兼传真)
电子邮箱:zrc65@163.com
自治区林业局保护处 路文洲
联系电话:0771-2266505
电子邮箱:gxbhc@126.com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陈孟硕
联系电话:0771-5841011
电子邮箱:cms0303@QQ.com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裴裕松
联系电话:0771-2824855
电子邮箱:pys606@163.com
附件:广西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桂环发2009年64号(附件,2009年执法检查的自然保护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自然保护区 执法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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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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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