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
标 题: 关于邀请参加广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意见反馈会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0]889号 | 发布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
自治区林业厅、海洋局:
根据环保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66号)及自治区环保厅、国土厅、林业厅《转发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0〕429号)要求,由环保部等7部门联合组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于8月15日-9月3日到我区进行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现定于2010年9月2日在南宁市召开广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意见反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反馈对我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估意见。
二、会议时间
9月2日下午4:30-6:00。
三、会议地点
南宁饭店主楼13座7楼会议室。
四、参加会议人员
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海洋局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处长各1人。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环保厅
蒋 波 13978802075 0771-5322151(兼传真)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