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自然生态保护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标  题: 关于邀请参加广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意见反馈会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0]889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关于邀请参加广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意见反馈会的函

2010-09-03 11:39     来源: 自然生态保护处     作者: 自然生态保护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林业厅、海洋局:
  根据环保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66号)及自治区环保厅、国土厅、林业厅《转发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0〕429号)要求,由环保部等7部门联合组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于8月15日-9月3日到我区进行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现定于2010年9月2日在南宁市召开广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意见反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组反馈对我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估意见。

  二、会议时间
  9月2日下午4:30-6:00。

  三、会议地点
  南宁饭店主楼13座7楼会议室。

  四、参加会议人员
  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海洋局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处长各1人。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环保厅
  蒋  波  13978802075   0771-5322151(兼传真)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