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16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发[2010]75号)要求,桂林市恭城县恭城镇等15个乡镇和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定西村等19个村通过了广西环保厅组织的审查,拟向环保部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11年6 月2日-2011年6月12日。
二、公示期间,广西环保厅接受反映拟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有关情况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联系方式:
电 话:(0771)5322151
传 真:(0771)5328496
通讯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邮 编:530012
电子邮箱:zrc65@163.com
三、拟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名单
(一)拟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南宁市 武鸣县城厢镇,马山县白山镇,上林县大丰镇;
桂林市 恭城县恭城镇、莲花镇,荔浦县荔城镇,灵川县定江镇、灵川镇,平乐县平乐镇,全州县全州镇,兴安县兴安镇、湘漓镇,永福县永福镇,资源县资源镇,灌阳县灌阳镇。
(二)拟申报国家级生态村名单
南宁市 青秀区长塘镇定西村,江南区吴圩镇坛白村,兴宁区三塘镇三塘村,马山县乔利乡乐圩村、马山县白山镇合作村,西乡塘区坛洛镇中北村、西乡塘区坛洛镇东佳村,上林县白圩镇赵坐村,宾阳县和吉镇三民村、宾阳县和吉镇伶俐村、宾阳县黎塘镇三和村、宾阳县新桥镇甘村,横县横州镇曹村、横县马岭镇龙坪村、横县校椅镇东圩村,隆安县那桐镇定江村,邕宁区那楼镇坛垌村,武鸣县城厢镇平等村,良庆区良庆镇良庆社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