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林业局,南宁市、桂林市、玉林市、来宾市、河池市国土局、防城港市海洋局,柳州市、来宾市、百色市、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站):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地质遗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根本措施,是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以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掌握自然保护区现状,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的通知》(环办便函〔2011〕2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调查。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联系人: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蒋波
联系电话:0771-5328496(兼传真)
附件:广西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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