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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公示

2015-09-14 17:46     来源: 自然生态保护处     作者: 自然生态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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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我区生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187号)要求,经各市上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和自治环境保护厅联合遴选,拟将金秀莲花山景区、环江喀斯特生态旅游区、大新大德天景区列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5914-20日)。

  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或环境保护厅反映(电子邮箱:gxghcw@163.comzrc65@163.com;电话:0771-55290500771-53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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