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积极推进我区生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我区继续开展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环境保护厅组织考核验收组严格按照《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的有关程序,并参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对我区申报的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进行了考核验收,拟将鹿寨香桥岩景区、宜州下枧河景区、环江喀斯特生态旅游区、天峨龙滩大峡谷景区等4家景区评定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
现对以上景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
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或环境保护厅反映(电子邮箱:gxghcw@163.com或zrc65@163.com;电话:0771-5529050或0771-53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