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药用植物园等12家单位拟评定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公示
2017-12-11 11:33
作者: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为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我区生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我区继续开展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环境保护厅组织考核验收组严格按照《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的有关程序,并参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对我区申报的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进行了考核验收,现拟将
南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柳州市融水县双龙沟原始森林旅游度假区、玉林市容县都峤山风景区、来宾市武宣县百崖大峡谷生态旅游区、贺州市昭平县松林峡生态旅游景区、桂林市漓江逍遥湖景区、梧州市藤县蝴蝶谷生态旅游度假区、百色市凌云县茶山金字塔景区、河池市南丹县歌娅思谷生态旅游示范区、崇左市龙州县龙州发现-弄岗生态旅游区、崇左市大新县黑水河湿地公园、崇左市宁明县派阳山鸿鸪生态旅游区评定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现对以上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或环境保护厅反映(电子邮箱:gxghcw@163.com或zrc65@163.com;电话:0771-5529050或0771-5322151)。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