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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申报情况的公示

2018-06-1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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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8年5月2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要求,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8〕1311号),在全区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截止2018年6月8日,有南宁市和蒙山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交了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的申请。经审核,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认为南宁市和蒙山县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要求,6月下旬将按程序组织对申报单位开展技术评估,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区组织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2018年6月22日前发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邮政编码:530028;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322151;电子邮箱:zrc65@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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