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的公示
2019-03-18 11:47
作者:
自然生态保护处
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的公示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的请示由生态环境厅按照程序进行办理,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已获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则通过并由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的意见,现将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www.gxepb.gov.cn)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2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电 话:(0771)53221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邮 编:530028
电子邮件:zrc65@163.com
来访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三、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概况及图示见附件。
附件1 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与界线确定方案概况
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那林自然保护区)是通过桂政发〔1982〕97号文批建的三十七处水源林自然保护区之一。2002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级别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2〕33号),明确那林自然保护区属林业部门管理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那林自然保护区自1982年批建以来,尚未明确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为此,博白县人民政府根据桂政函桂政办电〔2010〕188号)文要求于2013年开始启动那林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界线确定工作。
经过调查、论证、公众参与、方案修改等多重程序,2018年12月29日,《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与界线确界方案》通过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那林自然保护区确定范围总面积为16012.0公顷,范围涉及玉林市博白县那林镇和广西国有博白林场。其中,那林镇辖区面积15934.0公顷,国有博白林场面积78.0公顷。确定后那林自然保护区有国家所有土地面积15934.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9.5%;集体所有土地有78.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0.5%。保护区内天然林面积6749.0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42.1%;人工林面积6060.0公顷,占37.8%。人工林中以马尾松等松类人工林为主,有2205.0公顷,占人工林总面积的36.4%,其次有竹林、经济林、桉树林和杉木林,分别占27.6%、11.6%、11.3%和6.0%,各类森林资源变化详见表一。
表一 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后各类森林资源统计表
类别 |
面积(公顷) |
占总面积百分比 |
总面积 |
16012.0 |
100.0% |
非林地 |
2068.0 |
12.9% |
人工林 |
合计 |
6060.0 |
37.8% |
杉木林 |
363.0 |
2.3% |
松类林 |
2205.0 |
13.8% |
桉树林 |
686.0 |
4.3% |
竹林 |
1671.0 |
10.4% |
经济林 |
702.0 |
4.4% |
其它 |
433.0 |
2.7% |
公益林 |
3883.0 |
24.3% |
天然林(含人工促进更新) |
6749.0 |
42.1%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