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二十六情况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后,玉林市默许在那林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博白云飞嶂风电场项目,截至2018年6月该项目已完成80%施工道路和1座基坑建设,占用、损毁保护区林地9.83公顷。经查,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玉林市林业局违规批准占用林地许可,博白县林业局多次批准林木采伐许可。为推进项目合法化,玉林市还在2018年3月上报的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中,拟将包括该风电项目在内的大部分保护区调出保护范围,拟调减保护区面积高达86.1%。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三、整改情况
督促、指导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政府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完成了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2019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那林自然保护区界线对博白云飞嶂风电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进行了变更。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32849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那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9〕5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博白云飞嶂风电场工程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桂环函〔2019〕1953号
3.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那林自然保护区风电建设项目内自查情况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