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自然生态保护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2020年自治区级生态县的通告
发文字号:桂环通告〔2020〕7号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2020年自治区级生态县的通告

2020-11-02 11: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县申报及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经组织验收,南宁市江南区灌阳县西林县钟山县东兰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忻城县均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县评定标准,决定授予8个县(区)自治区级生态县称号。

请全区各县(区、市)积极学习自治区级生态县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112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