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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2020年自治区级生态县的通告 | |
发文字号:桂环通告〔2020〕7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县申报及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经组织验收,南宁市江南区、灌阳县、西林县、钟山县、东兰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忻城县均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县评定标准,决定授予以上8个县(区)自治区级生态县称号。
请全区各县(区、市)积极学习自治区级生态县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