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275号)要求,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审核组对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上林县命名满三年开展省级审核。经对上林县2017-2019年三年来示范区条件符合情况、指标达标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建设管理情况等进行审核,结合上级日常对上林县生态文明示范区监督管理掌握的情况,我厅认为上林县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条件和指标要求,拟推荐上报生态环境部复核。
为公开、公平地开展审核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进行反映,所提意见要求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邮政编码:530028;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322151;电子邮箱:zrc65@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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