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64号)中附件1问题6、9、10、13、14、15、17、18、19、20、21、22、28、30及附件2问题4、6、8、10等18个问题销号备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备案指引》(桂环督办字〔2019〕3号)要求,现公开以上问题销号备案登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监督联系人:张超坤,联系电话:0771-533098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附件:18个同意销号备案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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