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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整改工作验收的公示

2023-06-07 09: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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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五:“两高”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十分突出,46个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已动工建设。

整改措施:对46个项目节能审查情况进行复核,对未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落实要求不力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依法依规整改。对主要产品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在建“两高”项目,按有关规定整改,整改方案获自治区节能审查机关同意后方可复工,并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

二、责任单位

北海、防城港市党委、政府,有关设区市党委、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三、整改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问题编号五相关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第21项整改措施,配合牵头单位落实有关举措,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重点用能项目现场检查,其中包含46个国家点名通报的能评未批先建项目。

二是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国家点名通报的46个未批先建项目分类处置工作方案》,配合推进相关项目后续整改工作。

四、验收情况

经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厅已落实该项问题相关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达成,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773925。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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