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举报途径 |
举报内容 |
处 理 情 况 |
1 |
梧州市城东镇货物综合服务部 |
来信 |
反映梧州市城东镇货物综合服务部无环评手续,非法建设水泥运输线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梧州市城东镇扶典村一组旁城东码头实为梧州市城东镇货物综合服务部(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服务部),位于梧州市西江四路白沙6号西江左岸,主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10月22日晚,梧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结合信访反映情况对货物综合服务部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趸船装载线正在装载,场地内喷淋设施正常运行,但该服务部新破凿了一条导洪渠,将喷淋降尘后的场地水直排至西江。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对此,执法人员要求服务部负责人立即封堵该导洪渠,将场地水统一收集处理后再排放。12月9日,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服务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出具处罚决定书(梧环罚字〔2021〕53号、56号)。2022年1月3日,梧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货物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查时,破凿的导流渠已经封堵,但是场地内喷淋水、雨水还是未能有效收集沉淀,目前该服务部正在做整改方案,重新规划场地水收集沉淀设施。下一步,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督促服务部尽快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再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2 |
北海市工业园区 |
来信 |
反映北海市工业园区产生的噪声、恶臭异味、烟粉尘等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北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北海市工业园区建于2001年7月,2021年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河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等13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21〕64号),北海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钦北铁路、南至向海大道、西至廉州湾、北至台湾路,核准规划面积为12.91平方公里,园区内现有企业2000家。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2021年10月19日,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委托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广西轩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群众反映涉噪声、恶臭、粉尘等环境问题7家企业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位于卜蜂(北海)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合浦县工业园区东园养牛场的3个恶臭监测点全部达标;位于北海合联胜利光电有限公司、北海市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大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北海)有限公司4个噪声监测点中,北海市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北海合联胜利光电有限公司的2个噪声监测点超标,已依法移交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针对群众反映“园区多段路面破碎,大型货运车行驶尘土飞扬”的问题,属于北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管理职能,已建议群众向管委会反映。2022年1月4日,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复查发现:(一)北海市大正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加强进出车辆管理,严禁在厂区内鸣喇叭,低速慢行。安装低压打灰设备,利用电气空压机设备代替水泥车辆柴油机设备输送水泥。将生产提示铃声改用颜色提示设备。目前,企业计划使用砖混机构建设隔音墙,隔音墙建于其厂区东侧围墙之上,将原有围墙加高2.8米,长188米;完善原料装卸车间密闭,并加装喷淋设施,减少扬尘影响,预计本月底建设完成。(二)北海市合联胜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空压机等设备已安装隔音房,对厂区南面的场地(靠近山湖海悦府一侧)加装隔音棚进行隔音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跟踪2家企业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持续开展园区周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
3 |
五虎家私城 |
来信 |
反映平南县五虎家私城工厂作业时,产生的油漆味、噪声、粉尘等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贵港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五虎家私城位于平南县大安镇同路村大旺屯,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经营家具生产、销售,主要生产设施有木锯10台、雕刻机4台等。2021年11月16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和大安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家私城为精铁皮盖顶,周边围有约一米左右高围墙,中间利用防晒网围隔,没有除尘和降噪设施,工人在木锯和雕刻机作业时有粉尘和噪声产生,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十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检查时正在生产,没有发现厂区内有刷漆、喷漆设备和油漆原料。经了解,家私城于2020年4月把喷漆工序撤出厂区,并把喷漆房的设施和设备全部拆除,2020年11月把刷漆(涂刷光油)工序搬至别地方加工,现场没有闻到油漆臭气。目前,该家具厂处于停产状态,部分厂房(面积约100㎡)和生产设备已拆除撤走,只剩下木锯一台,雕刻机4台,未发现有喷漆设备。下一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4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网络 |
反映贵南高铁那眉岭二号隧道弃渣场水土流失造成水塘死鱼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那眉岭2号隧道弃渣场是贵南高铁配套工程,位于永宁村那眉岭,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目前,该弃渣场已建成四级平台,堆放约15万立方米弃渣(土),未设置截水沟、沉淀池。雨水冲刷弃渣场表面产生的少量泥浆水未经收集沉淀直接排入附近山体的自然沟,最后流入永宁村嗨镇休闲农庄水塘,对水塘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目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对具备条件的部位分步骤修建截水沟和沉淀池,同时对渣场各级边坡撒播了草籽,鉴于草籽的生长需要,暂时无法对裸露的泥土进行覆盖。下一步,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弃渣场巡查监管,跟踪督促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影响。 |
5 |
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网络 |
反映博白县文地镇石岭冲一家黑厂排放有毒黑烟,导致周边桉树被熏死,偷排污水毒死鱼塘的鱼,黑色污染物污染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黑厂”实际为“博白县文地镇石岭冲填埋废物应急处置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实施项目单位为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处置方案运营15天后发现设备腐蚀严重,TCL环境公司于2021年5月1日按《博白县文地镇石岭冲填埋废物应急处置优化方案》进行固废处置,该方案经由TCL环境公司聘请3名专家评审通过,但未经博白生态环境局同意,也未经原《博白县文地镇石岭冲填埋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评审专家同意。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2021年11月9日现场检查时,南面填埋点已基本完成处置工作(共处置约1500吨),北面填埋点已处理4300吨,还剩约2000吨未处置完。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生产,北面填埋点场外存有少量的渗滤液,现场用pH试纸测试呈酸性,pH值为3-4之间;北面填埋点下游为荒田,TCL环保公司现场负责人称2021年10月27日该项目因未设置渗滤液收集措施,导致部分渗滤液随雨水冲刷进入冲荒田内。现场检查时荒田内存有少量积水,积水pH值为3-4之间;危废处置车间北面干化区晒有固体废物约500吨,未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南面填埋点南面有一水塘,塘水pH值为4-5之间。项目所在地周边山岭种植有速生桉,部分速生桉树叶有枯黄现象;项目所在地北面下游2.4km有约300平方米鱼塘一张,2021年10月29日TCL公司公司根据群众反映到现场查看发现鱼塘有死鱼,用试纸测试塘水pH值在5-6之间。检查发现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台帐不规范不完善,未能提供处置的危险废物处置真实数据台账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此外,调查还发现南面填埋点的水塘也倾倒有此类固体废物,因之前未发现该处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固体废物不包含该处。对该项目环境污染赔偿问题,博白县人民政府积极调处化解,TCL环保公司于2021年8月2日赔偿桉树种植者博白县文地镇河滩村水井头队村民周刚3.5万元,11月2日就鱼塘死鱼情况赔偿塘主2.8万元(塘主写有收据),11月6日再次赔偿周刚12.8万元。下一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将对TCL环保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生产,在未获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前不得恢复生产,尽快修正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和编制周边被污染环境的治理方案;要求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日常监管,做好信访问题的调处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
6 |
雁山区兴源家禽家畜销售部 |
网络 |
反映桂林市雁山区奇峰路窑头活禽批发市场,屠宰污水和动物粪污未经统一收集,雨污合流直排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桂林雁山区奇峰路窑头活禽批发市场位于雁山区柘木镇上窖污水处理厂对面,由上窑村集体出资,于2014年开始建成至今。注册名称为雁山区兴源家禽家畜销售部,经营业务为家禽家畜零售,建设面积约19.8亩,经营业主秦春桂等(实际为上窖村集体所有)。市场内排污管道2/3为硬化过的明沟,1/3为暗沟,建设有3级化粪池3个,总容积约220m³。2021年11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批发市场有少量鸡、鸭、羊、狗屠宰,部分污水明沟未覆盖,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市场经营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从门口的泵站泵入上窖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不存在没有统一收集的问题。经了解,2021年9月桂林市城管委,因该企业未经城管委批准将污水排入管道对其立案查处,并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桂(排水)城罚听告字〔2021〕第1-004号),处罚款50000元。要求其对地面进行贴瓷砖,污水加装污水过滤器处理后再接入管网。下一步,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要求其立即停止零星屠宰行为,加快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做到雨污分流彻底。 |
7 |
河池东坡羊肉粉 |
网络 |
反映南宁市平湖路22号‘河池东坡羊肉粉’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河池东坡羊肉粉”店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6号星和园1层22号商铺,工商营业执照名称是南宁市青秀区叁熊餐饮店,法定代表人是韦美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2450103MA5P9KD56E,主要经营烫粉类面食。2021年10月28日上午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河池东坡羊肉粉”厨房内设有煎、炒、炸类炉具,厨房内产生的蒸汽经收集后引至招牌处上方排放。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河池东坡羊肉粉”限期将店门招牌处上方的厨房气排口采取封堵措施,该店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要求执行。11月17日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河池东坡羊肉粉”店进行复查时,发现原设于招牌处上方的厨房气排口已拆除并采取封堵措施。下一步,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跟进该问题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该商铺有偷偷使用排管向周边居民区排放油烟的情况,将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
8 |
广西晟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来信 |
反映百色市田东县思林镇选赞村东选屯养蛙厂偷排废水环境污染问题。 |
针对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养蛙厂实为广西晟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田东思林镇选赞村生态养殖基地项目(简称养蛙厂),位于田东县思林镇选赞村东选屯。广西晟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东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1022MA5NMC9T4R,主要从事牛蛙的养殖和销售,规模为年销售成蛙800吨。养蛙厂占地约250亩,其中215亩用于养蛙,其余35亩用于建设处理养蛙过程产生的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该项目于2019年3月底开始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于2019年6月开始养殖,二期项目于2020年3月开始养殖。该养蛙厂是在原来的农田上分隔、围网、蓄水后养殖牛蛙。2021年10月9日,百色市田东生态环境局会同百色市生态环境局、思林镇政府到养蛙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10月10日经广西长兴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地表水中氨氮、总磷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养殖场外排废水对达寒江的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经了解,该厂生产至今未获得排污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养蛙厂进行整改,完成后再申领排污许可证。针对该厂2021年3月31日涉嫌使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法行为,百色市田东生态环境局于11月29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正由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
9 |
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网络 |
反映建政路18号粮食和物资局施工地建设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
针对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建设施工地是南宁市民主路9号、建政路18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理单位是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是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新建三栋地上34层、地下室3层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36750.5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3615.82㎡,地下总建筑面积33134.75㎡。现场检查时项目处于主体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因工艺需要每周办理两次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主体计划2021年12月30日封顶。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2021年9月30日上午,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和八大队会同青秀区城管、住建、新竹街道办、建政社区,桂粮大厦小区、水利厅小区物业及周边居民代表,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南宁市民主路7号生活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部召开现场协调会,对施工单位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0月9日约谈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科学合理编制施工计划,依法文明施工,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严禁超时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要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10月11日午间对该施工地进行突击检查,该项目未施工。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通过电话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投诉者,投诉者表示理解。下一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工地的监管,如发现有违法施工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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