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举报途径 |
举报内容 |
处 理 情 况 |
1 |
广西先路远绿色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
电话 |
南宁市邕宁区五合华侨林场1队一家无名沥青厂,生产时产生粉尘、异味以及噪声扰民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邕宁区五合华侨林场无名沥青搅拌站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张村,企业实名为广西先路远绿色建材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2月4日,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赴企业现场调查。该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现场检查时该沥青搅拌站正在生产,确实存在沥青粉尘、异味、噪声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于罚款壹拾玖万玖仟零玖拾捌元。 |
2 |
广西贵港市云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来访 |
贵港市港南区有一废旧车辆拆解场,未经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许可在其场内大量收购、拆解机动车,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港南区废旧车辆拆解场位于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湛江村徐屋屯,企业实名为广西贵港市云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是收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电瓶、电线、电缆拆除服务。2021年6月11日,港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和未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作业,地面上有少量拆解时撒漏的机油痕迹,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未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下一步,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3 |
广西龙运管业有限公司 |
来 信 |
扶绥县龙头乡龙庄屯一级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一个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该项目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的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崇左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所反映的项目位于扶绥县龙头乡龙头社区龙庄屯一队四东地,实名为广西龙运管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水泥制品。该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有5架门式起重机和配套的砂浆罐等设施。现场检查时未开工生产。根据现场核实,广西龙运管业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项目位置属于扶绥县龙头乡龙庄屯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
4 |
上林县海亮畜牧有限公司 |
党委政府 交办 |
群众反映上林县西燕镇云里村马儿清水河附近建大型养猪场污染村庄,其选址不符合要求且产生的臭味和污水影响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网友反映的万头大型养猪场实为“上林县海亮畜牧有限公司养猪场”,位于上林县西燕镇塘昶村与大丰镇云里村交界的马儿山脚下(又名六局垌),法人代表为李海军,系上林县大丰镇里丹村人。该养猪场2018年1月完成环保登记备案,同年3月开始建设,占地约四十亩,建有猪舍15座共8500平方米,沼气池一座7000立方米,氧化塘3500立方米。现场检查时,养猪场存栏生猪2000头,每年存栏生猪量不超过2000头,未达到网友所说的“万头大型养猪场”的规模。经询问养猪场负责人,该养猪场计划扩建成规模化养殖场,目前已在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完成扩建项目备案,现正与环评公司对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事宜,待获得批复后方扩大养殖规模。2021年6月11日,南宁市上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该养猪场养殖过程产生的猪粪水进行干湿分离后,干粪外运综合利用,粪水经沼气池发酵,再经氧化塘进一步净化后用于农作物施肥,废水不外排,沼气池及氧化塘都铺设防渗膜,现场检查时猪场周边无明显臭味,未发现有污水外排迹象。该养猪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周边无环境敏感点,离最近的塘昶庄目测距离约一公里,距离云里村最近的大里庄目测距离约1.2公里,检查时马儿河水质正常,未发现河水被污染的迹象。经走访塘昶庄及大里庄,两庄均未闻到猪臭味。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养猪场负责人及时清理拉运分离后的猪粪,保持养殖场及周围环境整洁、防止臭味产生,依法依规做好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下一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该养猪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科学养殖,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周边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
5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承建霖峰一号三期项目 |
党委政府 交办 |
群众反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网友反映的工地名称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承建霖峰一号三期项目”,该项目位于佛子岭路28号,施工单位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该项目共4栋楼,均是高层建筑,三栋是58层,一栋是60层,2020年12月已经全部封顶,目前是地下室和室内装修施工。2021年4月9日和4月20日晚,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该项目正在施工,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该项目办理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查阅南宁市审批局夜间施工审批档案,该项目2021年共办理9天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分别是1月6日、1月13日、1月18日,3月24日、3月25日,4月9日、4月12日、4月19日、4月20日。主要是地下室浇筑混凝土施工,业主办理有夜间施工许可证,但因混凝土浇筑时混凝土泵车及运输车辆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针对网友反映的工地夜间超时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要求:一是在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编制施工计划,依法文明施工,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严禁超时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二是需连续施工作业时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因生产工艺要求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在午间、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并提前向周边居民公告后方能施工;三是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对施工的理解和支持。网友称“多次向12345投诉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每次都是敷衍了事,对该施工单位毫无任何处罚措施”不属实。2020年4月21日,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收到群众反映,该工地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后,派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该项目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审批手续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对施工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壹万元。2021年以来,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共接到5起群众对该项目的投诉。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因该项目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均向相关部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为此,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向业主提出措施要求,没有作出行政处罚。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督促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施工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有效遏制噪声扰民情况的发生。 |
6 |
高德老街保护与开发项目 |
来信 |
群众来信反映“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三街老街改造存在官商勾结现象,浪费国家钱财建造封建迷信庙堂,担心庙堂建成后搞封建迷信活动产生烟尘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
2021年6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北海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北海市海城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高德三街老街改造项目位于北海市海城区海景大道与向海大道交汇处,项目名称为:高德老街保护与开发项目—海滨世界板块(以下简称高德老街项目),占地面积约104.24亩。2020年4月16日,企业自行进行登记表网上备案,备案号:202045050200000073。项目总投资额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建设规模:总体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含地下层)。建设单位为广西三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公司),施工单位为安徽三川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建设楼房主体,项目环境影响范围涉及居民区及红树林,其中,红树林总面积约44.04亩。关于群众反映“担心庙堂建成后搞封建迷信活动产生烟尘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经现场走访调查,高德老街项目范围内有两座庙堂。其中一座庙堂朝向高德三街居民区东南面,据了解,三川公司有意向将朝向高德三街居民区东南面庙堂迁移至居民区附近。为此,群众担心庙堂建成后搞封建迷信活动产生烟尘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该信访事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执法人员已引导信访人向有权管理职能部门反映。经现场与信访人沟通,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高德老街项目周边涉及环境敏感区(红树林、居民区),建设单位擅自降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中“三十六、房地产”,该项目环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初步判断该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2021年7月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环境信访问题线索,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对该建设项目相关环评手续进行调查,如涉嫌降低等级备案,核实后立即取消备案。二是如涉嫌未批先建,及时移交市综合执法局立案调查。对是否非法占用破坏红树林问题,移交市林业局处理。 |
7 |
岑溪恒信钛白有限公司 |
来信 |
群众反映岑溪恒信钛白有限公司2004-2014年间,在原厂区周边倾倒填埋超过万吨酸解黑泥,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岑溪恒信钛白有限公司位于岑溪市歌珊工业园东北面。该公司于2014年关闭,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厂房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群众反映的倾倒点为原岑溪恒信钛白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堆放场所。该堆场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堆场表面裸露褐红色的泥土,经长期雨水冲刷,部分表土裸露出黑色的泥土。堆场下游有雨水收集池,未有雨水排放口。雨水收集池旁冲沟下游是歌珊工业园的生活污水排放口,执法人员现场用PH试纸测试,为中性。2021年5月28日和6月15日,梧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对岑溪恒信钛白有限公司大门口东面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填埋区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岑溪市歌珊工业园旁采集的样本浸出毒性各项指标均未超出限值,排除是危险废物的可能。为此,举报人举报岑溪恒信钛白有限公司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信访事项不属实。 |
8 |
潘运睦养猪场 |
来 信 |
隆安县城厢镇东信村道路旁规模养猪场产生的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入水库水质变黑发臭,严重影响下游居民饮用水井水质和农田灌溉等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隆安县城厢镇东信村雷考山,经营者为潘运睦。该养猪场未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等相关证照。养猪场占地约6亩,建有7栋猪舍,面积约1050平方米,化粪池1个120m3,沼气池1个80m3。现场检查时,该养猪点存栏大猪50头、中猪105头、母猪35头、小猪100头。群众反映的河道和水库,实际是东信村雷考山山脚下的天然沟渠和那密山塘,那密山塘水主要用作农业灌溉,现场检查发现沟渠水呈灰色、浑浊状,有异味。2021年4月19日,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养猪场外排废水点、那密山塘水质、东信村那落屯取水点和那坝取水点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潘运睦养猪场外排废点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浓度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南宁市隆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养猪场业主立即封堵排污口,禁止将猪粪水直接外排。对该养猪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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