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监察执法 > 环境信访与投诉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0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南宁市隆安县蝶城路563号楼顶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污染投诉有关情况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4]144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0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南宁市隆安县蝶城路563号楼顶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污染投诉有关情况的函

2014-02-08 16:24     来源: 辐射源安全管理处     作者: 辐射源安全管理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南宁市隆安县蝶城路563号楼顶无线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污染投诉有关情况的函

桂环函[2014]144号

2014年2月8日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4]144号.pdf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