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环境保护厅决定建立厅领导接访日制度,从2014年5月开始每月第一个星期三8:30-11: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接访具体时间、地点公告如下:
接访日期 |
负责接访的厅领导 |
接访地点 |
5月7日 |
钟 兵 副厅长 |
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环保厅信访接待室 |
6月4日 |
黎 敏 副厅长 | |
7月2日 |
粟定成 副厅长 | |
8月6日 |
蹇兴超 副厅长 | |
9月3日 |
陈晓菲 总工程师 | |
10月8日 |
梁远略 纪检组长 | |
11月5日 |
李一平 副巡视员 | |
12月3日 |
邓超冰 副巡视员 |
请来访群众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请提前一个星期以上将来访事项告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信访科,并提交来访有关材料。联系人及电话:刘鹏 0771-5773943,530463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