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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境保护厅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安排公告

2014-04-08 11:21     来源: 广西环境监察总队     作者: 广西环境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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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环境保护厅决定建立厅领导接访日制度,从20145月开始每月第一个星期三8:30-11: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接访具体时间、地点公告如下: 

接访日期

负责接访的厅领导

接访地点

57

   副厅长

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环保厅信访接待室

64

   副厅长

72

粟定成  副厅长

86

蹇兴超  副厅长

93

陈晓菲  总工程师

108

梁远略  纪检组长

115

李一平  巡视员  

123

邓超冰  副巡视员

  请来访群众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请提前一个星期以上将来访事项告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信访科,并提交来访有关材料。联系人及电话: 0771-577394353046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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