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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境保护厅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安排公告

2015-04-10 09:24     来源: 自治区环保厅     作者: 自治区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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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环境保护厅决定建立厅领导接访日制度,从20155月开始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8:30-11: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接访具体时间、地点公告如下: 

接访日期

负责接访的厅领导

接访地点

56

   副厅长

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西门口信访接待室

63

   副厅长

71

粟定成  副厅长

85

蹇兴超  副厅长

92

邓超冰  总工程师

108

李一平  副巡视员

114

   副厅长

  请来访群众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请提前一个星期以上将来访事项告知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公室,并提交来访有关材料。联系人及电话: 0771-577394353046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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