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8年二季度群众举报案件情况表 | ||||
序号 |
涉及企业 |
存在或举报问题 |
处理处置情况 |
备注 |
1 |
合浦县公馆镇银岭造纸厂 |
来信反映:合浦县公馆镇盐田路非法造纸厂污染环境问题。 |
环境保护厅已组织北海市环保局进行查处。经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该厂位于合浦县公馆镇公馆村委佛保村(原银岭水泥厂内),业主是徐朗。于2017年11月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投入生产。主要以浸泡过的竹片、木糠为原料,经破碎成为纸浆,压纸烘干成成品。破碎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烘干工序的燃料是木柴和煤,放在两个约1m×10m的灶头内加热,每日烧柴和煤约300斤。该厂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未验收合格。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厂区生产车间西面有一内径约3cm的排水口并有水流痕迹。针对该问题,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5月7日下达了《合浦县环境保护局查封决定书》(合环查(扣)字〔2018〕1号),对厂内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下达了《合浦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合环违改字〔2018〕10号)责令该厂停止生产。下一步,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将对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继续加强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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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旺老村五队宁国浩养猪场 |
来信反映: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旺老村五队宁国浩养猪场养猪多年使得五、六大队大片农田被污染,灌溉农田渠道被淹没,猪粪大量排出,农田被污染,养殖桑树不成功,水稻失败等污染环境问题。 |
环境保护厅已组织玉林市环保局进行查处。经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该养猪场位于福绵区樟木镇旺老村,业主是宁福伟,猪场距离南流江约300米,养猪场于2002年建成,建有猪舍4栋面积约715平方米,沼气池1座60立方米,现存栏猪182头,其中:母猪12头、小猪80头、中猪60头、大猪30头,猪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完善。未建设有雨污分流设施、干清粪房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和未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属于禁养区范围。针对宁福伟养猪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玉林市福绵区环境保护局下发了《玉林市福绵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福环决〔2018〕42号):责令该养猪场立即硬化收集养殖废水的泥坑,停止养殖废水外排,并清理猪场周边的养殖废弃物,如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报请福绵区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进行取缔。 下一步工作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能责任,切实维护好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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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贵港市港北区永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
来信反映:贵港市港北区永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渣影响附近环境的问题。 |
环境保护厅已组织贵港市环保局进行查处。经查,群众举报内容属实。该公司位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新建村上高岭屯18号,法定代表人:周全永,主要经营范围:沙石来料加工;混凝土加工、销售;建筑材料加工、销售。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建设。针对该问题,贵港市港北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目前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下一步,贵港市港北区环境保护局将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依法依规对该公司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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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宁市横县那阳镇达标砖厂 |
来信反映:南宁市横县那阳镇达标砖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问题。 |
环境保护厅已组织南宁市环保局进行查处。经查,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横县那阳达标红砖厂建设的年产标砖5000万块项目位于横县那阳镇三合村,年开采7万立方米页岩矿项目位于横县那阳镇平联村。年产标砖项目和年产7万立方米页岩矿项目均获得横县环境保护局环保审批批复。 2016年12月28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30号),横县环境保护局以“横环函〔2016〕199号”予以横县那阳达标红砖厂年产标砖5000万块改扩建项目环保备案,并要求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做好环保治理工作避免产生环境污染。下一步,横县环境保护局将对该砖厂开展废气监督性监测,如若发现超标排放问题将依法按程序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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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金晖造纸厂 |
来信反映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金晖纸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问题。 |
环境保护厅已组织北海市环保局进行查处。经查,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该厂位于合浦县公馆镇铁山村委会横桥陂村。主要利用废木浆纸生产包装纸,设计年产特种再生包装纸(爆竹包装纸)15000吨。采用一台4t/h的燃柴锅炉供热,锅炉烟气采取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等措施进行处理,后经高35米、出口内径1米的烟囱外排。除尘废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厂区内建有300m³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没有发现废水外排;锅炉废气经水磨除尘处理后经35米烟囱排放。厂区内固废堆场没有全部做好防雨措施、管道混乱等问题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厂方及时整改,并加强厂内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下一步,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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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前锋建材有限公司 |
来信反映:灵山县那隆镇茶子村前锋沙场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等问题。 |
环境保护厅已组织钦州市环保局进行查处。经查,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 该公司位于灵山县那隆镇茶子村委九队田螺岭瓦窑屋处(即高埠路口对面)。总占地面积14666.74m²,现主要从事废建筑材料翻新新材料废泥综合利用,规模为15万吨/年;该项目于2018年1月11日得到灵山县环境保护局对《灵山县前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灵环审〔2018〕3号)。现场检查发现该沙场的机械设备已基本完成安装,正在对设备进行调试,现建有三级沉淀池,而第三个沉淀池没有按照要求做池场三面水泥硬化建设,池内污水有对外渗出风险。针对该问题,灵山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该公司加强沙场污染设施的管理,严禁将沙场泥浆水对外排放。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个沉淀池三面水泥硬化设施修复。如不按时间要求整改,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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