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举报途径 |
举报内容 |
处理情况 |
1 |
梧州市佳源有限公司 |
12369来电 |
群众反映梧州市佳源实业有限公司老板出了几十万块钱,指使其厂里的环保主任将该厂产生的废渣红石膏拉往其老家和平镇新良村鸡公冲进行倾倒、填埋,严重污染地下水质及生态环境的问题。 |
根据群众举报信息,2020年1月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人员赴被投诉地点进行暗查。经查,群众举报的废渣倾倒填埋点位于藤县和平镇新良村鸡公冲天堂岭。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负责人黄胡泰,称倾倒的废渣是梧州市佳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公司)堆放在太平镇安福砖厂内的酸解废渣。从2020年1月5日起,佳源公司与黄胡泰合作将酸解废渣转运至和平镇新良村鸡公冲天堂岭倾倒填坑,至1月6日,共倾倒23车约960吨。综上,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结果表明,藤县和平镇新良村鸡公冲天堂岭固体废物倾倒点倾倒的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规定,该案涉嫌环境犯罪。藤县生态环境局已于2020年2月17日将该案件材料移送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目前该案件已在侦查取证中。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和指导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跟踪并配合做好公安机关对该案件的侦办工作。 |
2 |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朱林顺兴机砖厂 |
厅门户网站 |
群众反映钦州市平吉镇朱林村委顺兴砖厂日夜生产,噪声、粉尘扰民严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砖厂全称为朱林村委顺兴机砖厂,该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朱林村委11队,建设规模为年产4500万块1.7页岩空心砖,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生产设施主要有:两烧一烘三条隧道窑、原材料破碎、搅拌、制坯、切坯等;污染治理设施主要为一套自建的麻石水膜除尘、脱硫设施。原辅材料主要为页岩矿、粉煤灰、白泥、煤等。生产工艺为破碎、细碎、陈化、搅拌、切条、切坯、成型、干燥、焙烧等。该厂于2018年2月取得了项目环评批复(钦环审〔2018〕26号),目前尚未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厂区周边50米范围内约有5户居民居住,距离装卸区和生产车间较近,装卸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据该厂业主反映,正常装卸、生产时间为凌晨5点至晚上20点左右。群众投诉的问题基本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厂原料堆场有大棚遮盖,未配套喷淋设施;破碎生产线未配套相关收尘、除尘设施;废砖等一般固体废物未能完全按一般固体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储存,部分散落在厂区内。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顺兴机砖厂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20万元(钦市环罚〔2020〕13号)。 |
3 |
钦州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2369来电 |
群众反映钦州市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从2020年3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开始将该厂产生含有重金属成分的污泥装车外运至钦南区九龙镇那缴村附近进行倾倒并且无“三防”措施,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钦州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水务公司)目前污水处理量约12000m3 /日,产生污泥量约10吨/日,污泥转运间堆放污泥约20吨,污泥储存间堆存污泥约500吨,在一期工程B部分预留用地露天堆放污泥约500吨。2019年11月15日,胜科水务公司与广西创美生态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美公司)签订《污泥处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QSW-CNTR-2019097)。创美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开始转运胜科水务公司污泥,至2020年1月9日停止,后因春节放假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进行污泥转运。直至2020年3月10日,创美公司从胜科水务公司外运5车共约170吨污泥,外运过程中将部分污泥拉至钦南区沙埠镇那缴村谢忠庭肥料加工厂内倾倒。该肥料厂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针对群众反映含有重金属问题,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胜科水务公司污泥脱水机房、一期工程B部分预留用地污泥露天堆放点及谢忠庭肥料加工厂内堆放的污泥,分别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在浸出毒性分析中的各项指标未发现超出《危险固体废物鉴别-浸出毒性鉴别标准》(GB5085.3-2007)的情况。群众投诉的问题部分属实。钦州市生态环境局一是对谢忠庭肥料加工厂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调查情况表明,该肥料加工厂未依法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问题,已按照《关于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的工作》(桂发〔2018〕13号)要求,报钦州市人民政府责成钦南区人民政府对该加工厂依法进行清理。二是对胜科水务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钦环责改字〔2020〕20号),责令胜科水务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露天堆放污泥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污泥进行收集、储存,同时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
4 |
梧州市龙圩区汉山石料加工厂 |
12369电话 |
群众来电反映龙圩区新地镇回龙村榃洋组汉山石料厂长期加工石粉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石料厂位于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回龙村榃洋组,全称“梧州市龙圩区汉山石料加工厂”,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石材加工销售。2019年5月24日,在龙圩区发改局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0年2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没有生产。场内正在安装一套石头加工破碎生产设备,其中有破碎机3台,石料输送带7条,雾炮机2台及传输带喷淋设施。场内堆放有待破碎的大块建筑用石,现场发现该场周边的山林草丛有少量粉尘。 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针对该环境问题,执法人员约谈了石场负责人李先生,要求其做好石料加工厂整改,立即停止建设,限期完善加工厂的相关手续证照。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和防治设施前,不得进行试生产。梧州市龙圩生态环境局将监督该企业全面落实整改,防止扰民的事情发生。 |
5 |
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来 信 |
群众来信反映广西真龙钟山县烟厂生产排放臭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真龙烟厂实为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真龙公司),该公司位于钟山县城西路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22745100006C,法定代表人为陆万林。该公司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经营项目为铝箔纸、接装纸、纸箱等生产销售,共有4个生产工段,分别为水松纸生产车间工段、综合生产车间工段、纸箱生产车间工段、香精香料调配车间。生产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水松纸车间有机挥发气体。执法人员于2020年2月17日对真龙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除香精香料调配车间外,水松纸生产车间工段、综合生产车间工段、纸箱生产车间工段均正常生产;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水膜除尘后外排,水松纸车间有机挥发气体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废油墨、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已按照要求存放于独立仓库内,台账完善,有外运转移联单。真龙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物质锅炉外排废气和车间废气及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因子均符合限值要求。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真龙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废气排放监测。下一步,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
6 |
无名洗矿点 |
厅门户网站 |
群众反映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板塘村界排屯存在一处违法洗矿点,去年执法检查前将设备提前转移,近期有重新生产的现象。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柳州市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选矿点位于柳江区穿山镇板塘村界排屯,该矿点主要从事洗矿、选矿生产。由于该洗矿点为私人非法洗选矿点,2020年1月13日,柳江区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中,当事人已经逃离现场,无法现场查证当事人基本情况,也无法知晓该洗选矿点的企业资料,现场只存在选矿机等生产设备。柳江区人民政府组织多个部门对穿山镇板塘村界排屯存在的非法洗矿、选矿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不留设备、不留人员、不留建筑物的“三不留一毁闭”原则,依法切断非法洗矿、选矿者的电力设施,拆除工棚、机械设备。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20年2月19日,柳江生态环境局再次前往现场核实,该矿点已全部拆除完毕。下一步,柳江生态环境局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对非法开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专项执法打击行动,绝不手软,切实保护好一方青山绿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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