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州化工原料罐车泄漏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021年10月16日16时,一辆装载33.08吨3-甲基吡啶化工原料罐车在全州县国道322线黄沙河镇黄岗村委路段(广西与湖南交界处)发生泄漏。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对周边群众进行疏散并对路段车辆进行交通管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点距湘江5公里,经现场核查,事故点路边边沟有少量消防废水流入附近的鹤岗河,已立即将边沟入鹤岗河汇入口下游约300米处的闸坝关闭,以截留消防废水,防止流入湘江。
接报后,生态环境厅立即指导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全州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跟踪调度现场情况。现场采取措施:一是对泄漏液体进行浇水稀释,防止分解及爆炸;二是泄漏车辆危化品已安全转移至完好罐车转运;三是已在路边边沟设置拦截坝,消防废水约100余立方米已全部截留,已采用罐车回抽安全处置。初步判断,环境影响不大。
监测结果表明,除边沟内消防废水化学需氧量略微超标外,吡啶、石油类均达标;鹤岗河闸坝上游、湘江省界断面水质均达III类标准或未检出。鹤岗河内未发现死鱼等异常现象,周边无人员伤亡或中毒,附近村民均饮用未受影响,周边无饮用水源地和敏感点。
二、南丹刁江河段水质异常事件
12月5日,河池市南丹刁江河段发生水质异常事件,刁江铊浓度出现超标。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市、县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共同应对,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是精准溯源断源。迅速确定车河工业园区为铊排放区域,及时阻断总排口所有排水,主要原因是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近期瞬时排放高浓度含铊废水造成,南丹县鑫锌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排放含铊废水对刁江水质有一定影响。二是精准监测治污。及时调集环境监测力量和设备,加密布点和监控,为处置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在生态环境部专家组指导下,通过实验比对确定投药方式,调度刁江水电站、红水河岩滩水电站下泄流量,开展刁江上游疏浚和车河坡前水库放水增加流量等方式,科学调水削峰稀污。三是排查零星取水点。组织排查群众零星取水点,督促受污染影响村民清洁干净水源保障工作整改到位。
至12月22日,刁江干流水质逐步恢复,红水河水质一直稳定达标,都安县受影响村屯入户水质全部达标,涉事企业高浓度废水完成处置,完成有色金属工业园区风险隐患排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终止厅本级应急响应,继续督促指导当地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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