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环人字〔2010〕12号
各市环保局,厅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2010年度全区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提高我区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监测能力,自治区环保厅定于4月16日—18日在南宁举办“2010年第一期全区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环境应急监测技术;
(二)环境应急监测管理;
(三)便携仪器在环境应急监测中的应用。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市以及获得计量认证资格的县级监测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市级监测站技术人员3人,获得计量认证资格的县级监测站技术人员2人,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3人。
三、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以及针对常用的应急监测仪器进行现场操作指导等形式。
四、师资安排
此次培训将特别邀请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水质监测室主任付强前来授课。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16日下午报到;
17日上午授课,下午应急监测仪器现场操作指导;
18日上午应急监测仪器现场操作指导,培训结束。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号桃源饭店
公交线路:10、26、32、46、73、89、215、219、609、
802路车到“桃源路中”站下即到。
联系电话:0771-2096868(总机)
六、其他
(一)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用全免。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4月12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三)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
联系人:杨秀贞 0771-5850413(兼传) 13878830784
孙 婷 0771-5850413(兼传) 15977104216
附件:2010年第一期全区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upload/2010_04/10040710204270.doc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