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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全区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培训班的方案

2010-11-08 00:00     来源: 宣教中心     作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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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0年度全区环保业务培训计划》,拟举办“2010年全区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培训班”。为了这次培训班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培训目的
  为全面提升全区环境监察队伍的应急管理水平,适应当前环保形势的发展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一)2010年全区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主讲人: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三科科长 陈 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讲座
  主讲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教授 何 炬(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知识讲座
  主讲人:华南环保督察中心处长 喻 旗

  三、培训人员
  全区各市环境监察支队分管领导1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2人,重点县(区)级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工作人员1-5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南宁市(8人),柳州市(6人),桂林市(6人),梧州市(5人),北海市(4人),钦州市(4人),防城港市(4人),贵港市(5人),崇左市(8人),百色市(8人),玉林市(5人),来宾市(4人),贺州市(5人),河池市(8人)。

  四、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形式。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下午报到,11月17日至18日全天授课,11月19日培训结束,学员返程。
  (二)地点:南宁市中华路17号恒升大酒店
  公交线路:琅东站乘坐6路公交车,火车站乘坐5路、
  6路、19路、605路、66路公交车到“中华安宁路口”站下车,往前方走50米即到。

  联系电话:0771-2108188

附件:2010年全区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全区环境监察

应急管理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1116

下午

与会人员报到

恒升大酒店大堂

1117

上午

830-930

开班仪式

恒升大酒店28楼金都厅

940-1200

2010年全区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环境监察总队坚)

下午

1430-1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讲座(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何炬教授)

1118

上午

830-120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华南环保督察中心喻旗处长)

1119

学员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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