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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企业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在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时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截至2015年10月,我区大部分地市已开始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目前已完成等级划分的企业共有248家,其中列为重大风险企业20家,占企业总数的8.1%,较大风险企业56家,占企业总数的22.6%,一般风险企业172家,占企业总数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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