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全区发生2起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如下:
一、贵港市新荷加油站泄漏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017年7月5日18时,位于贵港市城区仙依路与建设西路交汇处的新荷城加油站发生汽油泄漏,当班员工立即采取断电措施,估算泄漏量约2000至3000公斤,泄漏的汽油经城市雨水管网流入马草江,马草江与鲤鱼江汇合后,最终流入郁江。马草江、鲤鱼江均无饮用水功能。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公安部门对新荷城加油站周边1公里范围内实行安全警戒;消防部门对受污染雨水管道灌注泡沫,压制汽油挥发;安监部门联合市政、中石化公司等部门、单位排查和摸清泄漏汽油扩散走向,并制定剩余汽油处理方案;环保部门对受影响水体设置4个监测点位,进行应急监测,并配合海事部门对流入雨水管网的汽油进行吸附处理。监测结果表明,自7月6日凌晨3时至8时许,马草江、鲤鱼江的石油类指标出现轻微超标现象。汇入郁江后,由于郁江水量大,经充分稀释,未对郁江水质造成太大影响。截至中午12时,加油站剩余汽油已转移,污染源已被切断。
二、兰海高速钦州大寺镇硫酸罐车泄漏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017年7月14日凌晨4时许,兰海高速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辆载有28吨浓度为98%的工业硫酸罐车左侧阀门损坏,车载全部硫酸发生泄漏。泄漏硫酸流入自源水沟后进入离事故点300米左右一稻田(约10亩),未进入其他环境水体。泄漏点与最近水体大寺江直线距离1公里。
事发后,钦州市环保局立即会同钦北区政府、大寺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钩机堵截上游来水和泄漏硫酸,投加石灰对泄漏硫酸进行中和处置。事件对泄漏区域的速生桉和约10亩水稻造成影响,但未对下游主要水体大寺江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