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季度全区发生2起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如下:
一、南宁市广西一川实业有限公司仓库硫酸泄漏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017年10月2日上午9时许,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175号木材厂东侧广西一川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建设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1个硫酸贮罐因设备老化导致稀硫酸泄漏,泄漏量约4吨,泄漏稀硫酸流经5公里雨水沟进入凤凰江。事发后,南宁市环保局立即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江南区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安全转移仓库内危险化学品、雨水沟筑坝拦截、关闭凤凰江中段闸门、实施酸碱中和等应急处置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泄漏硫酸未进入邕江,未对邕江水质造成影响。
二、崇左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浓浆罐爆炸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017年12月26日4时30分左右,崇左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的浓浆罐(常压)发生爆炸,造成1名值班人员死亡;浓缩罐内约500立方米废液(COD浓度约为10万毫克/升),爆炸后喷洒在厂区地面上,经厂区雨水管网流入左江。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泄漏的浓浆采取三道封堵措施,并回收厂内进行处理。环保部门对事故下游河段开展连日监测,环境保护厅进行了跟踪指导。
事故造成下游部分河段受到污染,超标河段约5公里,其中化学需氧量最高超标1.1倍,溶解氧浓度最低2.4毫克/升。截至2018年1月4日,受污染河段化学需氧量最高超标降至0.1倍,最低溶解氧浓度已回升至3.5毫克/升,河水水质逐渐恢复正常。事件发生以来,相关河段未发生死鱼现象,未对下游饮用水供水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