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有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截至2018年底,全区2267家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依法备案的企业共计1982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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