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撤销许可数量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1146 |
1146 |
1006 |
68 |
0 |
合 计 |
1146 |
1146 |
1006 |
68 |
0 |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表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备注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 计 (宗)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4 |
92.0841 |
|
合计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4 |
92.0841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 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 行政 强制 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 法院 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 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 月 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收费 |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宗) | |
实施数量(宗) |
收费总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0 |
0 |
0 |
合计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间实施的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区统计范围)
2.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表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宗)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0 |
合计 |
0 |
说明: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表六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次数)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67 |
合计 |
67 |
说明: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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