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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2023-01-16 17: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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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22139号)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季度飞行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完成情况

2022季度,我厅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194家排污单位,237个监测点位实施飞行抽检,其中,典型行业试点企业23家(占试点企业总数的22.33%),抽检监测点位38个。按监控类型分:重点监测点位186个,非重点监测点位51个。按监测类别分:废水监测点位126个,废气监测点位111个。

二、具体抽检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情况。

2022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37个监测点位中,比对监测合格监测点位132个,不合格监测点位105个,抽检不合格率为44.30%。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186个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83个(废水23个,废气60个),不合格率44.62%;抽检的51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22个(废水16个,废气6个),不合格率43.14%。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126个废水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39个,不合格率30.95%;抽检的111个废气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66个,不合格率59.46%。抽检典型行业试点监测点位38个,不合格监测点位16个,不合格率42.11%,其中造纸6个、火电6个、水泥4。废水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总氮(不合格率29.00%)、总磷(不合格率20.00%)、氨氮(不合格率16.3%);废气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不合格率29.90%)、烟气流速(不合格率25.30%)、二氧化硫(不合格率14.70%详见附件1,不合格点位明细详见附件4

(二)主要污染物指标达标情况。

2022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37个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12个,总体超标率为5.06%,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氨氮。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186个重点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9个(废水5个,废气4个),超标率4.84%;抽检的51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3个(均为废水点位),超标率为5.88%。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126个废水监控点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8个,超标率6.35%;抽检的111个废气监控点中,超标的监测点位4个,超标率3.60%。抽检典型行业试点监测点位38个,超标监测点位1个,为造纸行业,超标率2.63%。详见附件2,其中超标点位详见附件5

(三)运维质量情况。

1.运维方式比对。

2022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37个监测点位中,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192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80个,不合格率为41.67%;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45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25个,不合格率为55.56%

2.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服务质量比对。

2022季度全区飞行抽检工作共涉及53家第三方运维单位。其中,广西中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高新杰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力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广西微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运维单位,比对监测合格率均为100%;南宁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厚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运维单位,比对合格率低于50%(详见附件3)。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废气监控点比对不合格率较高四季度抽检的111个废气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66个,不合格率59.46%。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26个,占比39.39%抽检的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监控点位共9个,不合格监测点位6个,不合格率66.67%部分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未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各项调试准备以及自动监控设施的校准维护工作。

(二)部分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管理不到位。本季度抽检结果显示,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45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25个(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13个),比对不合格率为55.56%。排污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自动监测设备管理不到位,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技术能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督促辖区内制糖、淀粉等季节性生产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各项调试准备以及自动监控设施的校准维护工作,加强生产管控,并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上传的自动监控数据真、准、全。

各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认真学习借鉴相关典型案例有关经验做法,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提升数据分析能力,对出现比对不合格、超标等问题的排污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工作,深挖屡次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相关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逾期未报送将被列为稽查线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适时开展稽查。

附件:

12022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2022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情况统计表

32022季度运维单位运维情况统计表

42022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明细表

52022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1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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