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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3〕24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飞行抽检情况的通报

2023-08-21 15:4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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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飞行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23〕126号)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二季度飞行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完成情况

2023年二季度,我厅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163家排污单位,203个监测点位实施飞行抽检,其中,典型行业企业25家(占典型行业企业总数的20.00%),抽检监测点位42个。按监控类型分:重点监测点位175个,非重点监测点位28个。按监测类别分:废水监测点位92个,废气监测点位111个。

二、具体抽检情况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情况

2023年二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03个监测点位中,比对监测合格监测点位95个,不合格监测点位108个,抽检不合格率为53.20%,废水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氨氮(不合格率30.43%)、化学需氧量(不合格率27.17%)、总氮(不合格率14.13%);废气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不合格率28.83%)、温度(不合格率13.51%)、氧含量(不合格率11.71%)。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175个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91个(废水48个,废气43个),不合格率52.00%;抽检的28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17个(废水6个,废气11个),不合格率60.71%。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92个废水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54个,不合格率58.70%;抽检的111个废气监控点中,不合格监测点位54个,不合格率48.65%。抽检典型行业监测点位42个,不合格监测点位15个,不合格率35.71%,其中垃圾焚烧发电7个,水泥5个,火电2个,造纸1个。(详见附件1,不合格点位明细详见附件4)

(二)主要污染物指标达标情况

2023年二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03个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10个,总体超标率为4.93%,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按监控类型分:抽检的175个重点监测点位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10个(废水3个,废气7个),超标率5.71%;抽检的28个非重点监测点位中,未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按监测类别分:抽检的92个废水监控点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监测点位3个,超标率3.26%;抽检的111个废气监控点中,超标的监测点位7个,超标率6.31%。抽检典型行业监测点位42个,超标监测点位1个,为造纸行业,超标率2.4%。(详见附件2,其中超标点位详见附件5)

(三)运维质量情况

1.运维方式对比

2023年二季度全区飞行抽检的203个监测点位中,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179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93个,不合格率为51.96%;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24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15个,不合格率为62.50%。

2.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服务质量对比

2023年二季度全区飞行抽检工作共涉及50家第三方运维单位。其中,广东万为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润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瀚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运维单位,比对监测合格率均为100%;百色市净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碧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运维单位,比对合格率低于50%。(详见附件3)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比对不合格点位居高不下

一是部分点位比对不合格因子较多。二季度飞行抽检共发现比对不合格监测点位108个,比对不合格率53.20%。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45个,占比41.67%。二是重点点位比对不合格占比较高。本季度抽检的175个重点监测点位中,不合格监测点位91个(废水48个,废气43个),不合格率52.00%,占比超50%。三是部分第三方运维单位管理不到位。本季度抽检数据显示,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运维的监测点位比对不合格率为51.96%,抽检的50家第三方运维单位有23家比对合格率低于50%。原因是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不到位,对委托第三方运维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不清楚、不了解,部分第三方运维单位服务专业性不足,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日常运维工作,部分点位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老旧未及时更新,发生故障未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二)部分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管理不到位

本季度抽检数据显示,排污单位自行运维的监测点位24个,比对监测不合格的监测点位15个(其中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因子比对不合格的点位4个),比对不合格率为62.50%。排污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未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日常运维工作,自动监测设备管理不到位,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技术能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质量。各市应督促本季度抽检比对不合格的第三方运维单位以及自行运维的排污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维护、校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将抽检比对不合格率低于50%的运维单位所运维点位纳入重点监管,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涉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运维台账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及时核查数据超标及异常情况。各市要充分依托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对辖区超标、异常数据较多的排污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帮扶指导排污单位查找超标原因,强化污染治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督促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报送整改进度,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1.2023年二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2023年二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情况统计表

      3.2023年二季度运维单位运维情况统计表

      4.2023年二季度飞行抽检比对不合格明细表

      5.2023年二季度飞行抽检超标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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