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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5 09:00     来源: 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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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所驻市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水质监测科、大气监测科、生态与土壤监测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技术保障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3155.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5.7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359.16万元,下降32.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7.7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52.54万元,下降34.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权划分后,财政拨款资金有所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15.7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3.其他收入92.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南宁市本级拨入已上划自治区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评奖金92.08万元和税务机关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1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2.05万元,增长460.25 %,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收入有来源于非同级财政部门的款项。

6.上年结转和结余339.4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7.41万元,下降12.2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结转减少。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3155.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57.95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64.92万元,下降34.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等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9.17万元,下降24.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上划自治区人数较2019年度决算人数减少,相应的社保费用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5.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8.37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上划自治区人数较2019年度决算人数减少,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类)2417.8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人员及业务经费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361.23万元,下降36.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权划分和人员划转后,相应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71.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4.40万元,下降25.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上划自治区人数较2019年度决算人数减少,相应的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397.1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上级拨款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8.35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列支结转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8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94.34万元,下降35.92%。其中:基本支出1189.62万元,项目支出1476.25万元。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7.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5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5%,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资金,在2020年追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划转到自治区前在南宁市参保所发生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自治区本级专项项目经费在年中以追加预算的方式下达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57万元,支出决算7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6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资调整,追加相应预算资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经济分类科目略有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年初按预算比例核定,2020年根据实际情况支出后有所结余。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比2019年减少5.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有所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比上年减少5.74万元,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有所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万元,平均每辆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 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原因是2020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接待,属于预算资金和接待标准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21万元,降低6.93%。主要原因是: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经济分类科目略有结余,比2019年减少56.47万元,降低25.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有所减少,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8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33%。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项目资金使用及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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