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承担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二)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
(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共设10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自动监测科、生态与土壤监测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技术保障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226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68.0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08.64万元,增长152.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1.2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91.91万元,增长率68.8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我单位上收自治区管理,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38.74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拨入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等项目经费增加。
3.其他收入677.9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77.99万元,是来宾市财政拨付的以前年度的资金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2260.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82.82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41.91元,增长147.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36万元,下降20.43%,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3人退休,且2020年机构改革,我单位上收自治区管理,按垂改方案原有6名在编人员保留到市本级,相应减少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5.01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25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变化。
3.节能环保支出1944.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保障生态环境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57.56万元,增长183.0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我单位上收自治区管理,监测方向和业务范围发生改变,项目支出相应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37.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54万元,下降14.89%,主要是2020年有3人退休,且2020年机构改革,我单位上收自治区管理,按垂改方案原有6名在编人员保留到市本级,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3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54.04万元,增长66.17%。其中:基本支出610.03万元,项目支出781.34万元。
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6.0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7.49万元,支出决算为5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从2020年11月起我单位社会保险纳入自治区本级管理,2020年10月及以前的社会保险费由原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由于2020年之前的职业年金经费拨付滞后,未能足额缴纳,导致2020年1-10月职业年金无法缴纳。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4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4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0年区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单位人员经费的函》(桂财资环函〔2020〕149号)追加了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91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函》(桂财资环函〔2020〕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 2020年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项目资金预算的函》(桂财资环函〔2020〕80号)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8.75万元,支出决算为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3人退休,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03万元,较2019年减少22.71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我单位上收自治区管理,按垂改方案原有6名在编人员保留到市本级,相应减少工资福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4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比上年增加2.24万元,增长1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原因是监测业务增多,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等相应增多。2020年,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46万元,平均每辆3.61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4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我单位上收自治区管理,相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1个项目,涉及资金21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49%。绩效自评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