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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6 10:4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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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修订自治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方、企业和相关部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并开展预案备案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担环境应急值守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接警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行管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防控能力建设,探索并实践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进行预警、预测。

(三)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 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失评估和后期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四)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五)组建和管理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队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及培训。

(六)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 应急办)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实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设综合科、值守科、预警科、调查科等4个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6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7.4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9.11万元,下降50.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4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9.11万元,下降50.78%,主要原因是减少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62.5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按实际进度支付。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405.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05.8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49.45万元,下降46.2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单位部分支出较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0.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单位部分支出较上年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344.9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1.72万元,下降50.48%,主要原因是减少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项目4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6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14%。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24.1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89万元,下降56.96%,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按实际进度支付。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4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3.05万元,下降49.84%。其中:基本支出230.91万元,项目支出144.5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9.4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4.59万元,支出决算为3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336.86万元,支出决算为3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项目支出略有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绩效工资略有结余。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三公两费及其他部分经济分类科目略有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略有结余。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5%,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1万元和减少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比上年减少0.31万元,原因是减少车辆燃料费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环境应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39万元,平均每辆5.69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2.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降低5.6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较上年增加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06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4.6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9.9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主要为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环境应急工作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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