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承担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二)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
(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共设10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自动监测科、生态与土壤监测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技术保障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2126.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6.6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1.34万元,下降7.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4.0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19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18.2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来宾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补助经费减少。
3.其他收入574.3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上收自治区管理后,市级财政拨款补助减少。
4.年初结转和结余120.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28万元,增长30.7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补助收入拨付较晚,结转至2021年使用。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2126.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73.3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51万元,下降0.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3.17万元,增长399.09%,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缴了2014-2019年的职业年金,以及人员增加、工资增长造成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68.0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08万元,增长51.28%,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增长造成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1668.8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保障生态环境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5.61万元,下降14.17%,主要原因是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57.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86万元,增长53.1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增长造成支出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53.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减少了123.57万元,下降69.73%,主要原因是使用及上缴了部分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1.8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0.43万元,增长5.78%。其中:基本支出776.91万元,项目支出694.9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3.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6.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新进人员相关经费。主要用于2021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5.29万元,支出决算为6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新进人员相关经费。主要用于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03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新进人员相关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保障生态环境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4.42万元,支出决算为5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新进人员相关经费。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6.91万元,较2020年增加166.88万元,增长27.36%,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增长造成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0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与预算执行中追加新进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等其他经济分类科目略有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退休人员相关经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原因是未安排该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原因是未安排该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51万元,平均每辆3.6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51次;国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4万元,降低2.18%,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等其他经济分类科目略有结余。比上年增加5.58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导致办公经费支出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9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0.8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