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机关办公提供交通、通讯、文印、环境卫生、会议等工作,为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实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设置有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食堂科、会议科及司机班。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0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1.46万元,下降15.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7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9.22万元,下降12.79%,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示范工程专项资金。
2.经营收入132.24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6.25万元,下降29.8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了调整财务挂账充值余额与一卡通管理系统充值余额不一致问题,2021年经营收入为本年经营收入。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0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04.3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3.96万元,下降14.3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离退休等社会保障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94万元,增长32.87%,主要原因是中心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费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5.52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45.26%,主要原因是中心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以及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岗位职级绩效奖金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978.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以及岗位培训、食堂设备采购及维修维护、物业管理费、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综合业务用房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94.5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专项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8.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4万元,增长37.48%,主要原因是中心新增在职人员及单位职工工资增长,相应缴纳住房公积金增加。
5.结余分配8.65万元,主要为经营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7.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余分配转至年末结转和结余,导致2020年结余分配金额较大,2021年度的结余分配为当年经营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7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9.22万元,下降12.79%。其中:基本支出141.52万元,项目支出739.24万元。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2.21万元,支出决算88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离退休等社会保障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人员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4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30.48万元,支出决算为84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以及岗位培训、食堂设备采购及维修维护、物业管理费、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综合业务用房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新进人员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7万元,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新进人员经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新进职工工资以及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新进人员的其他交通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09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41万元,比2020年减少153.86万元,降低16.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涉及资金59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39%。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项目资金使用及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