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全区环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等全区环境保护系统信息与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存储、加工和共享等工作;负责自治区环境数据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为处置各类环境事故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与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实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设综合业务科,数据应用科,网络与应急通信科等三个科室。
第二部分: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45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53.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79.53万元,增加46.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3.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79.53万元,增长46.5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工作拓展,项目预算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7.5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1.08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的尾款。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355.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355.6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65.54万元,增长39.3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2307.7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生态环境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信息化平台搭建、信息化运行维护、办公机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23.92万元,增长32.1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工作拓展,项目支出增加以及有结转资金产生。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24.41万元,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岗位职级绩效奖金增加以及增加一个军转干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18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7.81万元相比,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晋级晋档、岗位职级绩效奖金增加以及增加一个军转干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10.25万元相比,增加3.24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一个军转干部公积金的支出以及职工收入增加基数变大。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5.6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65.54万元,增长39.38%。其中:基本支出178.09万元,项目支出2177.59万元。
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
(一)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2405.26万元,支出决算为230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当年预算执行结余,主要用于采购项目的尾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为8.1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13.4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支出及结转和结余。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2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8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2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7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3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信息安全网络保障运维”等1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6个项目自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4.12 %。
(2)“信息安全网络保障运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息安全网络保障运维项目自评得分为99.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2万元,执行数为13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中心机房硬件设备和虚拟化平台的运维保障;二是完成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的运维保障服务,厅机关桌面终端外设运维服务和会议保障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