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河池市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二)负责河池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
(三)为河池市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决算单位构成只有一个,为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隶属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水质监测科、大气监测科、生态与土壤监测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技术保障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210.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1.2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3.18万元,增长3.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3.2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3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区控水站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17.9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3.86万元,下降70.95%,主要原因是河池市本级财政部门拨入专项资金有所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9.3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0.19万元,下降33.89%,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实有资金已上缴财政以及当年项目有所减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210.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00.0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3.18万元,增长3.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5.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医疗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等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53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89.6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6.18万元,增长41.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有所增加;二是从2022年起新增离休人员医疗费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类)1816.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2.84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区控水站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及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78.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5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5.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10.5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上级拨款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86万元,下降74.5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结转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3.2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3万元,增长7.34%。其中:基本支出1284.09万元,项目支出869.17万元。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5.72万元,支出决算为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新进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72万元,支出决算为5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新进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0.08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2年离休人员医疗费实际缴费下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4.23万元,支出决算为6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离休人员医疗费实际缴费下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86万元,支出决算为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9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市区控水站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及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97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及晋级晋档职级晋升等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控水站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及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3.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4.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159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8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有所节约。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7.57万元,支出决算为7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缴纳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4.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2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人员增加及晋级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一定比例预留的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未支出形成结余。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3%,比上年减少0.5,原因是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批次10次,公务接待人数6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44,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降低2.71%,上年决算数增加10.36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人员数量增加导致办公经费、资产运行维护支出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9.2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1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1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6个项目均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上级临时安排项目难以估算,项目预算编制难度较大,对绩效管理有一定的影响。二是对于“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需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与上级沟通,力争科学安排预算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积极加强绩效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值。各业务职能科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相关性、重要性、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为以后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等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万元,执行数为19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7月完成招标采购7台环境监测专用设备,包含便携式测油仪、伏安极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柱后衍生器、离子色谱仪、恒温恒湿系统以及地下水洗井设备;二是2022年11月完成7台监测设备的验收工作,验收后立即投入使用,助力全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完成。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开支,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执行情况较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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