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二)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
(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四)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决算单位构成只有一个,为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隶属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二级预算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水质监测科、大气监测科、生态与土壤监测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技术保障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729.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2.0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75万元,增长0.8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1.8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32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级部门拨入专项经费。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7.其他收入0.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9.上年结转和结余346.9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41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有所减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729.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66.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75万元,增长0.8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生活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73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政策性提高等原因,相应经费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83.6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基数调整等原因,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类)1942.7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资金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93.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基数调整等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有所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362.6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95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跨年实施合同尾款较2022年度有所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13万元,增长1.16%。其中:基本支出1522.67万元,项目支出840.43万元。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8.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年中追加相应经费预算。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4.14万元,支出决算为5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年中追加相应经费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春节慰问等经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2%。预决算基本一致,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7万元,支出决算为6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预决算基本一致,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5.12万元,支出决算为8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基数调整,预算资金有所结余。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医疗费缴费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8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93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当年预算执行结余,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保障方面的支出。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奖励性补贴结算部分未能列入年初部门预算,通过年中追加预算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支出。
2.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198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预算资金调整及年末预算资金使用结余,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自治区本级专项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06万元,支出决算为9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结余,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5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增人增资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三公两费及其他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略有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结余,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7%,比上年增加0.69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8%,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属于预算金额及标准内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24万元,平均每辆1.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3%,比上年增加0.36万元,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均比上年有所增加,费用相应增加,属于预算金额及标准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6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15万元,降低19.88%,主要原因是三公两费及其他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略有结余;比2022年决算数减少8.04万元,降低5.2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7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9.2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2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8.6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835.9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个,本级项目支出835.9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35.4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3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95%;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4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69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需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二是需进一步优化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政策规定,掌握绩效评价工作的方法,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注重绩效理念引领,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既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又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调整;三是优化绩效指标设置。根据预算项目特点,既确保每个绩效指标设立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又兼顾预算绩效指标的全面性,充分评价预算项目管理情况。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3.16万元,执行数为33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当年6月按政府采购程序完成16台(套)专用仪器设备采购;二是验收合格率=100%;三是本项目购买成本333.16万元,不超预算支出;四是设备使用年限≥5年;五是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为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设定的个别绩效指标值偏保守,个别绩效指标设定值和实际完成值存在正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工作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相对准确预估绩效指标设定值。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组织对“专用设备购置”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抽查,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33.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按政府采购程序完成年度专用设备购置,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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