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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8 15:3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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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隶属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二级预算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根据工作职责,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设置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水质监测科、大气监测科、生态与土壤监测科、技术保障科等11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52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37.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99万元,增长1.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3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9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44.44%,主要原因是2023年贺州市机关工委补助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7.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04万元,增长22.41%,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未完成,结转至本年使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525.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5.3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1.34万元,增长5.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55.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0.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76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死亡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44.3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社保缴纳基数上涨,医疗缴费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1264.5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保障生态环境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5.7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社保缴纳基数上涨,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4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及缴纳基数上涨造成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年末结转和结余50.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32万元,下降44.5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4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01万元,增长3.64%。其中:基本支出910.63万元,项目支出542.81万元。

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94万元,支出决算为6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晋级晋档、社保缴纳基数上涨的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5%。预决算执行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退休人员的相关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47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8%。预决算执行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晋级晋档、社保缴纳基数上涨的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26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医疗费减少。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23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2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奖励性补贴结算部分未能列入年初部门预算,通过年中追加预算资金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2年追加了新实验楼外部电源改造维修(护)费项目未完成,列支结转至2023年使用。主要用于新实验楼外部电源改造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1152.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6%。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及缴纳基数上涨造成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5.7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未出现差异。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5%。预决算执行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在编人员的晋级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了离退休人员补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6%,比上年增加2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8%,比上年增加20.21万元,原因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我单位2023年购车指标1辆,比2022年增加1辆。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监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51万元,平均每辆3.6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比上年增加0.75万元,原因是2023年因国家防疫政策调整,来访单位和人数增加,逐步恢复到疫情前的接待水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次,人次6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5万元,降低5.1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搬迁到新实验室后电费、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6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7.9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522.7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支出522.7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22.7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二是部分项目自评工作开展不够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聘请专家对各项目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业务人员的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二是规范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及监测管理项目自评情况: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万元,执行数为8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17%。一是完成东凤完小、贺州市实验中学、八步区实验中学等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二是完成贺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凤完小等2个降雨监测站运维工作;三是保障了12个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全年正常运行,持续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持。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较好,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组织对我单位项目进行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