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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5 09:3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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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单位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单位职能

(一)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打赢污染攻坚战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管理和决策保障。

(二)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环境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环境规划与评估,以及水、气、土、固废等污染控制与防治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等研究工作,为厚植广西生态优势、建设美丽广西提供科技支撑。

(三)承担自治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事务性工作,负责广西国际环境领域合作事务,负责中国—东盟环保论坛广西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国际环保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四)开展污染源调查与解析、环境调查与评估、环境治理与修复、环境检验检测、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与司法鉴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技术评估、环境监理、环保咨询设计与运营管理、环保管家服务、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等技术咨询,为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五)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7个,其中管理职能部门6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总工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办公室、环境信息研究中心、基建办;业务职能部门11个,分别是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中心、大气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水环境(清洁生产)研究中心、土壤环境研究中心、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测试中心、战略环评与排放控制研究中心、环境咨询中心、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另设分院2处,分别是钦州分院和来宾分院。

第二部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共九张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度总收入15,15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05.7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9,735.82万元减少4,576.08万元,下降23.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1.0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998.15万元增加112.87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实有在编人数比2022年增加,基本工资支出增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二是2023年为开展自治区全区的空气质量预测系统和硬件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我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大力度推进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工作,新增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动态源解析与减排评估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新污染物重点实验室、广西重点行业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协同效应调查、广西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VOCs)红外热成像仪采购项目(自治区投入)、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程实施技术指导服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等6个项目,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2.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3.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4.2023年度无事业收入,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5.经营收入11,334.89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8,626.56万元增加2,708.33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加大市场业务开拓力度,2023年从第三方单位或公司获取的市场经营项目相比上年有增长。

6.其他收入159.8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110.87万元增加48.96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来自自治区科技厅等单位的项目收入相比上年增加。

7.2023年度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7,048.79万元减少7,048.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以前年度滚存的经营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购置“中国(广西)-东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2023年无该项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55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951.44万元减少397.44万元,下降41.7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进一步规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和科研项目的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相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2023年度总支出15,159.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408.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9,735.82万元减少4,576.08万元,下降23.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基数为基本工资,不含绩效工资)。较2022年度决算数70.19万元增加26.69万元,增长38.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实有在编人数比2022年增加,基本工资支出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4.27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基本工资,不含绩效工资)。较2022年度决算数22.18万元增加2.09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实有在编人数比2022年增加,基本工资支出增加,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12,24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资金项目和经营项目的人员经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及设备购置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7,408.27万元减少5,160.07万元,下降29.64%,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中国(广西)-东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2023年无该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9.3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为基本工资)。较2022年度决算数35.97万元增加3.39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实有在编人数比2022年增加,基本工资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5.结余分配2,334.1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1,645.6万元增加688.52万元,增长41.84%,主要原因是2023年经营收入相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经营结余相应增加,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相应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416.9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553.61万元减少136.7万元,下降24.6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进一步规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和科研项目的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相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1.2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085.59万元增加35.64万元,增长1.16%。其中:基本支出546.51万元,项目支出2,574.72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79.68万元,支出决算3,1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88万元,支出决算为5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主要用于支出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基本工资),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收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经费预算的函》(桂财资环函〔2023〕100号 )要求,追加2名去世退休职工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6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4%,主要用于支出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基本工资),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2,94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主要用于单位财政资金项目的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及设备购置等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压减要求,压减劳务派遣经费;二是专用设备购置等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上缴财政,设备采购尾款涉及合同执行需列支结转到次年支付的情况。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3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7%,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动态源解析与减排评估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广西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2023年广西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分别于2023年8月和10月才获得批复,因此项目采购时间推迟至11月才开始实施,故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6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主要用于支出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为基本工资),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5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415.8万元,支出决算为4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主要用于支出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下达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通知》(桂编办发〔2023〕7号)要求,新增13名高层次人才入编,基本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6.63万元,支出决算为8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主要用于支出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办公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和工会经费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的开支,产生少量的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结余,已作为指标结余上缴财政。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1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出职工体检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72万元的88.96%,比上年支出34.54万元增加7.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无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务出差正常开展,公务车辆用车次数同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二是2023年年东盟论坛恢复线下举办,产生接待晚宴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6万元。其中:

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1.87万元的87.41%,比上年支出33.61万元增加2.99万元,原因是2023年无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务出差正常开展,公务车辆用车次数同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6.6万元,平均每辆6.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5万元的100%,比上年支出0.93万元增加4.9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年东盟论坛恢复线下举办,产生接待晚宴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次,人次329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1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82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8.7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49个(其中:2023年度项目共49个,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共0个),项目支出总额11,515.5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9个,本级项目支出11,515.5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405.2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04%;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65.6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1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57%;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4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5%;4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39.1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1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具体,相关指标值需细化;二是个别项目因报批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完成进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聘请专家对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进行指导,提高业务人员的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二是加强中期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加快进度较慢项目推进速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9.8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35万元,执行数为26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实际购置了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2台、多功能声级计1台,振动仪1台,分液漏斗垂直振荡器2台,真空干燥烘箱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立式高压灭菌锅1台,有机卤素燃烧炉1台,土壤研磨仪2台,便携式热电风速仪1台,六级筛孔撞击式微生物采样器1台,水浴恒温磁力搅拌器1台,台式溯源仪1台,便携式流量仪1台;完成不少于1个领域的仪器设备的能力建设。2023年共采购17台/套仪器设备已完成验收,纳入我院固定资产管理,仪器设备验收合格率为100%;二是根据合同要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采测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年度维护工作服务时间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维护工作时间段2023年7月-12月已验收合格;三是扩展10个分析方法作业指导书;四是不断提升社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力,2023年完成1起危险特性鉴别监测,完成4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工作,社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