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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5 16:3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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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承担河池市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二)负责河池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

(三)为河池市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决算单位构成只有一个,为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隶属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水质监测科、大气监测科、生态与土壤监测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技术保障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118.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8.1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1.93万元,下降4.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5.0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2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采购节约较多资金,已根据相关文件上缴国库,故未列入决算数据,且2022年年中追加“车河水站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已于2022年全部支付完毕。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3.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86万元,下降82.74%,主要原因是公益岗位人员服务到期,河池市本级财政部门拨入公益岗位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2023年没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经费回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86万元,下降73.27%,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工作情况使用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118.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16.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1.93万元,下降4.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医疗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59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91.8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有所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1702.7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4.19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采购节约较多资金,已根据相关文件上缴国库,故未列入决算数据,且2022年年中追加“车河水站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已于2022年全部支付完毕。

4.住房保障支出(类)79.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5.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2.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上级拨款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38万元,下降79.5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结转减少,2023年没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经费回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0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2万元,下降2.24%。其中:基本支出1347.05万元,项目支出758.01万元。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9.35万元,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8.49万元,支出决算为7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增加2名退休人员经费以及离休人员增资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使得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62万元,支出决算为5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使得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97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1.71万元,支出决算为9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4.9万元,支出决算为6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6.81万元,支出决算为2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使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相关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人员调资经费有所增加。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6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奖励性补贴结算部分未能列入年初部门预算,通过年中追加预算资金支出。

2.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165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节约金额较大。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0.43万元,支出决算为7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使得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奖励性补贴结算部分未能列入年初部门预算,通过年中追加预算资金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增加2名退休人员经费以及离休人员增资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其中接待19批次,12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71万元,降低5.82%,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157.84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27.79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80.96%;服务支出30.05万元,占采购总资金规模的19.04%。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59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类型有: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有备案、签约合同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5个,项目支出总额758.01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22.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2.13%;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35.4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7.87%。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上级临时安排项目难以估算,项目预算编制难度较大,对绩效管理有一定的影响;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与上级沟通,力争科学安排预算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积极加强绩效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值。各业务职能科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相关性、重要性、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为以后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自评得分为89分,评为“二等”等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万元,执行数为110.9万元,完成预算的5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11台/套仪器设备;二是2023年9月完成最终整体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率=100%;三是本项目购买成本110.9万元,不超预算支出;四是设备使用年限≥5年;五是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为100%。且结余的资金为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缴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开支,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执行情况较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严格执行采需分离和双询价模式。通过实地调研、厂家咨询、电话咨询、需求科室经市场调查后提出初次询价,再由采购科室分管领导牵头进行二次询价(二次询价不得高于初询价格)并最终确定各类货物的采购,中心纪检委员全程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3年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