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二)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
(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四)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决算单位构成为一个,为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隶属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二级预算单位。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室、综合信息科、质量管理科、水质监测科、大气监测科、土壤监测科、现场监测科、分析测试科、技术保障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13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9.2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95万元,下降3.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9.2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04万元,增长下降3.0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经费减少导致。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取得上级部门拨入项目运行经费。
3.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4.上年结转和结余159.5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138.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08.2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2052.88减少44.66万元,下降2.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发放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长4.53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导致。
2.卫生健康支出(类)90.72104.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6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下降,导致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类)159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53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75.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退休,导致支出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0.6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98万元,下降18.16%,主要原因是加大预算执行及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力度,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9.3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7.91万元,增速下降3.32%。其中:基本支出1292.33万元,项目支出687.03万元。
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7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9.11万元,支出决算为6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从而增加离退休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退休,导致该项支出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单位养老保险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49万元,支出决算为5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退休,导致该项支出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4.6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该项支出年初不安排预算,由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追加经费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5.36万元,支出决算为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0%。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退休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下降,导致该项支出减少。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退休,导致该项支出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9.80万元,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该项支出年初不安排预算,由单位按自治区统一规定追加人员经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161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1%。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0.24万元,支出决算为7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4%。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职工退休,导致该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2.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2.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3.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追加相关人员经费;二是追加死亡抚恤金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3%,比上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较2022年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比上年减少0.45万元,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业务所需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57万元,平均每辆0.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增长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较2022年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次,人次14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57万元,降低13.5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2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整体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687.0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个,本级项目支出687.03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28.9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4.6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7%;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58.0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5.38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3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调整率偏大。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较大。下一步本单位将充分研判项目开展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数,减少项目预算调整。二是部分预算绩效指标的设置科学化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下一步将根据预算项目特点,既确保每个绩效指标设立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又兼顾预算绩效指标的全面性,充分评价预算项目管理情况。
(2)“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94万元,执行数为7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安排,本单位2023年完成声环境质量监测1694个点位,桂林漓江生态综合试点监测6个点位,桂林市地下水水质监测4个点位,广西新污染物环境试点监测2个点位,3个农灌水监测断面,62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等监测工作。所有监测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采样、制样、分析、数据上报等工作。数据准确率100%符合管理部门要求。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本单位的“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抽查,涉及资金157.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能够在项目决策、实施管理、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规定执行,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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