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和法规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对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八)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导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作战方案。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广西。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内设机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17个,具体如下:办公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法规与标准处、科技与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机关党委。
(二)部门所属单位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单位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6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和14个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记者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05949.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101.9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111.03万元,增长12.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85.3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97.63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1172.8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2.27万元,增长98.02%,主要原因:一是直属单位监测中心收到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往年没有,为不可比因素;二是直属单位环科院收到科技厅等单位的科研经费收入重分类计入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19437.12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29.86万元,增长43.90%,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环科院积极拓展市场,收入增幅较大。
6.其他收入306.7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7.55万元,下降22.21%,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环科院收到科技厅等单位的科研经费收入重分类计入事业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847.1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46.38万元,下降62.01%,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05949.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413.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86.69万元,增长3.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安排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费,2024年未追加安排,为不可比因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42.6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3.49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87.8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84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增长,相应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90806.6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中央及自治区本级安排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75.85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调整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市县资金用于自治区本级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129.77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0.25万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1446.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04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增长造成支出增加。
7.结余分配6596.9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39.69万元,增长179.86%,主要原因是经营性结余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1938.3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61.73万元,下降37.47%,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75.4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61.44万元,增长3.29%。其中:基本支出25844.70万元,项目支出57630.7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557.03万元,支出决算为8347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46.95万元,支出决算为37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人员增加及晋级增资。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695.6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4.66万元;死亡抚恤137.96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相应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43.8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7.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6.62万元。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071.24万元,支出决算为7689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94.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47.76万元;机关服务733.72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519.97万元;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89万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85万元;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1094.32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934.45万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17.75万元;核与辐射安全监督2155.49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2082.06万元;大气567.51万元;水体6267.12万元;噪声127.86万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902.98万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59.89万元;辐射1302.35万元;土壤14695.98万元;生态保护234.6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100万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676.67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4174.53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7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渔业发展129.77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97.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人员调动及退休,相应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446.85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44.7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86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人员增加及晋级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5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一定比例预留的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形成结余。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3%,比上年减少11.6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9.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6%,比上年减少0.43万元,原因是预算执行追加因公赴香港经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出国团组1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0个,累计2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陈亮率团赴肯尼亚内罗毕参加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边会,并对接桂林申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韦卫华、张立宏、卢园娥、陈丹钰等赴澳门参加2024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活动;陈亮、黄建、孙贵东等赴澳门参加广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2024澳门推介会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潘国尧、赵保振等参加联合国在泰国曼谷组织举办的南中国海战略行动计划特别论坛;张兴赢赴澳门出席2024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2024MIECF)开幕式等有关活动;张兴赢、黄建等赴越南、柬埔寨开展生态环保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活动的境外相关对接及服务工作;张立宏同志赴香港参加第十九届香港国际环保博览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9.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比上年增加7.04万元,原因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我厅2024年购车指标4辆,与2023年数一致,购车费用略微增加。购置了4辆公务用车,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3%,比上年减少14.28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5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8.88万元,平均每辆3.0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1%,比上年减少4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4次,人次234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5.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1.16万元,降低7.2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53万元,降低1.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6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3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29.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9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39.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8.1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0.3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4.9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5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日常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9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00813.28万元,执行数97413.8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已按照计划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条例》文本和立法指引的修编、15条以上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沿海三市累计清理海洋垃圾4万余吨、开展8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区的监测评估工作,监测完成15个输变电项目、4个中波广播发射台、3个气象雷达项目、200个移动基站项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并组织实施事项等工作,达成预期目标;按照计划完成2023年度发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造纸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形成《信息存证技术支撑总结报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市场第三履约周期研究报告》《相关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前期分析报告》,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抽查检查情况的报告,编制《广西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广西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摸底调查报告》《广西碳普惠平台建设设计方案》等10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报告或方案、完成1份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拍摄及制作、组团出国(境)开展交流4次、20个行政村完成环境整治等工作,达成预期目标。通过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全区112个国考监测断面中,111个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99.1%,无劣V类水体;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1%,全国排名第6;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2.9%,农用地安全利用率92.15%,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位居全国前列。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87个,项目支出总额253120.7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01个,本级项目支出104388.1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86个,对下转移支付148732.59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7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28754.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8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0.87%;6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61579.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4.33%;16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3122.3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13%;28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39665.0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0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5.6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自评工作开展不够到位;二是部分补助市县项目实施未达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加强对自评工作的要求,提高自评质量;二是加强补助市县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实施。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自评情况:自评得分为96.0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803.29万元,完成预算的80.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管网施工8.2公里(含主管和入户管),二是改造污水提升泵站1座,三是改造截污井100个,四是更换污水检查井井盖243个。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值为主管网3.5km,实际值包含了主管网3.5km和入户管4.7km;二是更换污水检查井井盖实际值包含了入户管的检查井井盖。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预算编制流程,加强项目动态监控。
广西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一期)自评情况:自评得分为98.9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5万元,执行数为1150.74万元,完成预算的89.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基础资料分析并编制15个地块布点方案,项目成果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已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绩效目标指标任务。初步摸清优先监管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为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提供数据基础。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较好,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自评情况:自评得分为98.7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6.51万元,执行数为2252.74万元,完成预算的88.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日常运行维护水质监测自动站数量187个;二是每季度对区控水质自动站运维情况进行质量监督考核通报,平均分88分;三是全区区控水质自动站正常运行率96.26%、水质自动站数据联网传输率大于90.9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4年6家中标单位大多没有承担过区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任务,在质量考核时无法达到合同要求,对不满足质量的单位我厅对其扣除部分合同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水质自动站运维单位质量监督,提高运维质量。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3年度‘生态云’平台项目”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2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7万元,执行数为2183.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51%。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完成“生态云”平台建设,完成了基础设施资源升级、统一支撑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二是委托第三方完成广西“生态云”平台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工作;三是委托第三方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四是委托第三方完成软件测评工作。通过完成“生态云”平台项目建设,形成一个全面整合、高度共享、统一高效的广西“生态云”平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部门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工作完成时间未达预期,具体表现为:平台竣工时间未达预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完成时间未达预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完成时间未达预期;二是平台后续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优化空间,具体表现为:部分模块使用频率不高或使用功能仍需优化、部分用户反馈意见未能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针对平台建设中部分工作完成时间未达预期的情况,后续应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与准备,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日常监控力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在后续平台的维护过程中,持续关注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发现平台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平台功能,从而提升用户体验感,提高用户满意度。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对“2019—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三等,涉及资金2657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入库管理、项目预算编制、内控制度、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项目立项审批不够严谨,入库备案管理不够规范,项目前期动态储备不足;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定额支出标准不够完善,项目委托业务成本相对偏高;三是部分项目制度执行不够严实,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项目实施内控监管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滞后,资金支出管理不够到位,项目中期跟踪监控有待完善。我厅已根据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确保后续项目实施规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