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对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八)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导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作战方案。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美丽广西。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有预算单位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单位16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和14个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其他事业单位9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记者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厅本级内设办公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法规与标准处、科技与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与区域合作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机关党委等17个处室。
第二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92,995.51万元,同比增加4807.26万元,增长5%;2023年支出总预算92,995.51万元,同比增加4807.26万元,增长5%;收支预算平衡。2023年收入、支出总预算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较2022年增长较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2022年基本持平。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92,995.51万元,同比增加4807.26万元,增长5%。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94.88万元,同比增加10394.6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较2022年增长较大。
(二)单位资金收入12827.06万元,同比减少878.98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相关二层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总体变化不大,与2022年比略有下降。
(三)上年结转结余2973.57万元,同比减少4807.26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2022年使用结余资金购买中国(广西)-东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转让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92,995.51万元,同比增加4807.26万元,增长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3378.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同比增加117.1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统发人数较2022年有所增加及因提资晋级,2023年工资总额有所提高,按比例提取后较2022年相应增长。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12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增加70.45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统发人数较2022年有所增加及因提资晋级,2023年工资总额有所提高,按比例提取后较2022年相应增长。
3.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8690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4%,同比增加4569.7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较2022年增长较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2022年基本持平。导致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增幅较大。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144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统发人数较2022年有所增加及因提资晋级,2023年工资总额有所提高,按比例提取后较2022年相应增长。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14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8%,同比增加836.44万元,增长39.3%。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1930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2%,同比增加721.1万元,增长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017.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3%,同比增加670.2万元,增长1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85.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同比增加203.9万元,增长19.8%。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42.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8%,同比增加156.8万元,增长5.92%。
支出增减原因的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晋级增资。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0849.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2%,同比增加3943.7万元,增长59%。
支出增减原因的说明。
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较2022年增长较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2022年基本持平。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7194.88万元,同比增加10394.65万元,增长5%。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194.88万元,同比增加10394.65万元,增长5%。收支预算平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较2022年增长较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2022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194.88万元,同比增加10394.65万元,增长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33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增加117.19万元,增长3.6%。
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12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增加70.45万元,增长5.9%。
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71126.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1%,同比增加4569.7万元,增长55.5%。
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144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3.58%。
支出增减原因的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同比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晋级增资。
节能环保类科目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较2022年增长较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2022年基本持平。导致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增幅较大。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2019.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同比增加851.6万元,增长4%。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及晋级增资。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517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同比增加9543万元,增长20.9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较2022年增长较大,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2022年基本持平,导致节能环保类科目支出增幅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2019.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2%,同比增加851.6万元,增长4%。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19199.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2%,同比增加811.35万元,增长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941.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47%,同比增加740.2万元,增长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5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5%,同比增加44.03万元,增长3.7%。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20.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8%,同比增加40.25万元,增长1.47%。
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及晋级增资。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43.22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46.34万元,增长30.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在年度执行中根据经批准的出国计划据实申请预算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74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559万元,比上年增加84万元,增长17.6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112万元,比上年增加84万元,增长3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开展需要我厅2023年计划购车4辆,比上年多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44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厅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0.04万元,比上年增加40.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的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4050.77万元。同比减少3542.82万元,下降9.4%。其中:货物类采购5550.87万元、工程类采购1500万元、服务类采购26999.9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设备在2022年已经完成更换,2023年设备采购量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设备购置需求相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厅编内车辆实有数69辆,其中:行政与参公单位车辆实有数37辆(领导工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事业单位车辆实有数32辆(轿车6辆,旅行越野车22辆,经济型车4辆)。
2023年我厅部门预算新增三项资产数量76台/套,金额5960.19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厅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均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其中:自治区本级项目498个,涉及金额70849.87万元;补助市县项目54个,涉及金额84159.95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和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