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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14-03-19 15:38     来源: 广西环保厅     作者: 广西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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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厅共有直属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自治区环保厅);事业单位行政管理2个(自治区环保厅机关服务中心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区环保科研院(自治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中国环境报广西记者站)、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本辖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或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3.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自治区自然保护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本辖区新建的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及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开发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地、市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地市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并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报审;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自治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监督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本辖区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推动清洁生产实施工作;负责区内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可利用废物进出口许可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内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及全区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指导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负责环境标志认证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监督管理本辖区环保产业技术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9.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放射性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

  11.管理本辖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辖区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管理和组织协调区内履行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活动;管理辖区内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12.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机构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协助地、市管理同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

  13.承担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14.承办国家环境保护部、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1. 2014年我厅编制人数381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62人;事业编制数为31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7人。

  2. 2014年我厅实有人数57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为312人(其中行政编制为55人,事业编制为257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为152人;离退休人员为114人(其中离休为4人、退休110为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部门项目支出补助市县预算表”和“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万元

 

           

                 

 

                   

2014年预算数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14年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8,229.35

   一、一般公共服务

 

   1.经费拨款

12,006.35

   二、外交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6,223.00

   三、国防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3,113.00

   四、公共安全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3,110.00

   五、教育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六、科学技术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205.11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十、医疗卫生

75.82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一、节能环保

21,781.60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三、农林水事务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四、交通运输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3,644.56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3,644.56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106.42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21,873.91

     

22,168.95

 

五、上年结余收入

295.04

   二十六、结转下年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295.04

   1.一般公共服务

 

   2.政府性基金结转

   2.外交

 

   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3.国防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4.公共安全

 

          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5.教育

 

          其他净结余

   6.科学技术

 

   4.其他结转

   7.文化体育与传媒

 

   8.社会保障和就业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医疗卫生

 

   11.节能环保

 

   12.城乡社区事务

 

   13.农林水事务

 

   14.交通运输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1.住房保障支出

 

   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23.预备费

 

   2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5.其他支出

 

   26.转移性支出

 

               

22,168.95

支   出   总   计

22,168.95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

**

**

**

1

2

3

4

 

合计

18,229.35

2,081.05

16,148.3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5.11

205.11

0.0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5.11

205.11

0.0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5.11

205.11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5.82

75.82

0.00

 

210

05

 医疗保障

75.82

75.82

0.00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27.49

27.49

0.00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43.49

43.49

0.00

  

 

210

05

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84

4.84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17,842.00

1,693.70

16,148.30

 

211

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5,850.62

830.47

5,020.15

 

211

01

01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485.16

485.16

0.00

  

 

211

01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301.09

0.87

3,300.22

  

 

211

01

03

机关服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285.09

35.09

250.00

  

 

211

01

04

   环境保护宣传

896.33

80.82

815.51

  

 

211

01

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882.95

228.53

654.42

  

 

211

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6,603.92

579.08

6,024.84

 

211

02

04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1,746.53

139.07

1,607.46

  

 

211

02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4,857.39

440.01

4,417.38

  

 

211

03

 污染防治

3,393.16

17.94

3,375.22

 

211

03

04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190.16

17.94

172.22

  

 

211

03

05

   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

90.00

0.00

90.00

  

 

211

03

07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3,113.00

0.00

3,113.00

  

 

211

04

 自然生态保护

1,646.25

93.32

1,552.93

 

211

04

01

   生态保护

1,221.68

62.00

1,159.68

  

 

211

04

03

   自然保护区

424.57

31.32

393.25

  

 

211

11

 污染减排

348.05

172.89

175.16

 

211

11

01

   环境监测与信息

348.05

172.89

175.1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42

106.42

0.0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42

106.42

0.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06.42

106.42

0.00

  

 

 

部门项目支出补助市县预算表(公共财政拨款)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13,487.00

230

03

11

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

3,567.00

   2014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资金(补助市县)

230

03

11

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

4,700.00

   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补助市县)

230

03

11

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

1,900.00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配套资金(补助市县)

230

03

11

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

1,320.00

   2014年全区火电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补助(补助市县)

230

03

11

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

2,000.00

   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市县)

 

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4年预算数

 

870.91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2.61

2.公务接待费

227.84

3.公务用车费

620.4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3.46

2)公务用车购置

147.00

  注:预算数按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数填列。

  三、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4年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我厅收入总预算22,168.95万元,同比减少5,166.02万元,下降18.90%。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229.35万元,同比减少9,055.62万元,下降33.19%,其中:经费拨款12,006.35万元,同比减少7,078.62万元,下降37.09%;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6,223.00万元,同比减少1,977.00 万元,下降24.11%,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3,113.00 万元,同比减少2,687.00 万元,下降46.33%;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的资金3,110.00 万元,同比增加710.00万元,增长29.58%。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644.56万元,同比增加3,644.56万元,全部是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295.04万元,同比增加245.04万元,增长490%,全部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安排的资金。

  2.支出预算说明

  2014我厅支出总预算22,16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同比减少87.28万元,下降4.03%;项目支出20,0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61%,同比减少5,078.74万元,下降20.1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4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1%;医疗卫生(210类)66.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30%;节能环保(211类)21,803.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3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081.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同比减少87.28万元,下降4.0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0.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65%,同比减少116.23万元,下降10.6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1.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54%,同比增加23.21万元,增长4.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8.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81%,同比增加5.31万元,增长0.92%。

  ②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0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61%,同比减少5,078.74万元,下降20.18%。

  (二)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05万元, 项目支出16,148.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财政拨款支出205.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

  2.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财政拨款支出27.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15%;

  3.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财政拨款支出43.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24%;

  4.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财政拨款支出4.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3%;

  5.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01)财政拨款支出485.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6%;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02)财政拨款支出3301.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11%;

  7.机关服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03)财政拨款支出285.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6%;

  8.环境保护宣传(2110104)财政拨款支出896.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2%。

  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财政拨款支出882.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4%。

  10.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2110204)财政拨款支出1746.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5%。

  11.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财政拨款支出4857.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65%。

  12.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110304)财政拨款支出190.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

  13. 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2110305)财政拨款支出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49%。

  14.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110307)财政拨款支出31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08%。

  15. 生态保护(2110401)财政拨款支出1221.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

  16. 自然保护区(2110403)财政拨款支出424.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3%。

  17. 环境监测与信息(2111101)财政拨款支出348.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1%。

  18. 住房公积金(2210201)财政拨款支出106.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58%。

  (三)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补助市县情况

  根据《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3〕118号)中关于改革自治区本级安排补助市县支出年初预算编列方式的要求,2014年度补助市县的项目不再列入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作为预算附表单独列示。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补助市县项目支出13487万元,全部是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2300311)财政拨款补助市县项目,其中:2014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资金(补助市县)3567万元;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补助市县)470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配套资金(补助市县)1900万元;2014年全区火电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补助(补助市县)1320万元;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市县)2000万元。

  (四)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预算22.61万元,同比减少2.39万元,下降9.6%。主要是参加2014年澳门国际环保展、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境外培训等项目,共3批次,1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227.84万元,同比减少17.5万元,下降7.1%。

  3.公务用车费2014年预算620.46万元,同比减少251.3万元,下降28.8%。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预算473.46万元,同比减少118.3万元,下降20.0%。

  (2)公务用车购置2014年预算147万元,同比减少133万元,下降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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