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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2014-09-19 16:51     来源: 环境保护厅     作者: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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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本辖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自治区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或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三)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自治区自然保护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本辖区新建的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及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开发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地、市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地市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并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报审;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自治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六)组织、监督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本辖区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推动清洁生产实施工作;负责区内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可利用废物进出口许可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内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及全区生态农业建设。

  (七)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指导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负责环境标志认证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监督管理本辖区环保产业技术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放射性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

  (十一)管理本辖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辖区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管理和组织协调区内履行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活动;管理辖区内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十二)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机构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协助地、市管理同级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

  (十三)承担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承办国家环境保护部、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厅共有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12个。独立核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区环保厅);事业单位参公管理1个(区环境监察总队);其他事业单位10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区环保科研院、区环保宣教中心、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区固废管理中心、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8731.32

一、一般公共服务

143.43

二、事业收入

0

二、外交

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4371.29

 

三、教育

0

四、其他收入

2268.98

 

四、科学技术

0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

222.12

 

六、医疗卫生

85.36

七、节能环保

26643.61

八、住房保障支出

118.81

 

本年收入合计

25371.59

本年支出合计

27213.3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1024.67

上年结转

24091.44

结转下年

21225.03

 

收入总计

49463.03

支出总计

49463.03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0,099.11

23.29

20,075.82

18,731.32

22,878.62

2,530.91

20,347.71

15,951.81

26.51

15,925.31

201

一般公共服务

0.00

0.00

0.00

346.06

143.43

0.00

143.43

202.63

0.00

202.63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0.00

0.00

0.00

135.56

0.00

0.00

0.00

135.56

0.00

135.56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0.00

0.00

210.50

143.43

0.00

143.43

67.07

0.00

67.0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0.00

0.00

0.00

222.12

222.12

222.12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00

0.00

0.00

208.36

208.36

208.36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0.00

0.00

0.00

13.76

13.76

13.76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

0.00

0.00

0.00

85.36

85.36

85.36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0.00

0.00

0.00

85.36

85.36

85.36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

20,075.82

0.00

20,075.82

17,959.11

22,308.90

2,104.63

20,204.27

15,726.02

3.34

15,722.68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3,399.31

0.00

3,399.31

3,993.92

5,895.76

916.76

4,979.00

1,497.48

2.00

1,495.48

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4,521.22

0.00

4,521.22

7,633.51

6,902.33

762.27

6,140.06

5,252.40

0.02

5,252.38

21103

污染防治

5,016.69

0.00

5,016.69

3,827.27

5,397.92

24.36

5,373.56

3,446.04

0.00

3,446.04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1,538.58

0.00

1,538.58

1,334.57

1,816.82

130.82

1,686.00

1,056.33

0.00

1,056.33

21111

污染减排

2,786.94

0.00

2,786.94

390.83

2,296.07

270.42

2,025.65

881.70

1.32

880.38

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2,813.08

0.00

2,813.08

779.00

0.00

0.00

0.00

3,592.08

0.00

3,592.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3.29

23.29

0.00

118.68

118.81

118.81

0.00

23.16

23.16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3.29

23.29

0.00

118.68

118.81

118.81

0.00

23.16

23.16

0.00

 表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表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决算数

合计

784.3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18.45

2.公务接待费

212.11

3.公务用车费

553.8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18.04

     2)公务用车购置

135.77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9463.0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8731.3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4371.29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2268.9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非本级财政拨款(国家环保部拨付),本级横向财政拨款(科技厅拨付的科研项目收入),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24091.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9463.0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43.43万元:为财政追加资金,主要用于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人才小高地、美丽广西清洁水源专项活动等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2.1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厅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85.36万元:主要用于全厅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4.节能环保(类)26643.6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厅各类专项经费和职工工资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18.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1024.6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21225.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7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0.91万元,项目支出20347.71万元。

  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35.5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36万元,抚恤13.76万元,医疗保障85.36万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9175.48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7890.51万元,污染防治5464.7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1816.82万元,污染减排2296.0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18.81万元。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3.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45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环境保护厅12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签证费;考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和城镇环境治理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3.8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5.77万元。为环境保护厅直属的2个新增事业单位的应急和业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8.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及区内开展环境保护检查执法、环境污染事件处理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3年,全厅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18.04万元,平均每辆4.9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12.11万元。

  主要用于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及环境保护有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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