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环境保护厅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环境保护厅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七:部门财政资金拨款支出表(全口径分经济科目分类)
表八:部门收入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环境保护厅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6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厅共有直属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环境保护厅);事业单位行政管理2个(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区环保科研院(自治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中国环境报广西记者站)、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自治区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2.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实施;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本辖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或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3)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自治区自然保护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本辖区新建的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及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开发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的审查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地、市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辖区内地市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并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报审;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自治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监督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本辖区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推动清洁生产实施工作;负责区内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可利用废物进出口许可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内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及全区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指导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负责环境标志认证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监督管理本辖区环保产业技术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9)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放射性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
(11)管理本辖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辖区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管理和组织协调区内履行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活动;管理辖区内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12)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机构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协助地、市管理同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
(13)承担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14)承办国家环境保护部、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 2016年我厅编制人数39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68人;事业编制数为32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7人。
2. 2016年我厅实有人数707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为336人{其中行政编制为84人(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268人};编外在职实有(聘用)人数为371人。均使用节能环保(211类)科目开支,多数聘用人员工资从直属单位经营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入中开支。
离退休人员为127人(其中离休为3人、退休124为人)。
第二部分:环境保护厅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8,283.9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2,880.96 | |
1.经费拨款 | 14,406.58 | 二、外交支出 | 1.工资福利支出 | 1,984.64 | |
(1)自治区本级 | 14,406.58 | 三、国防支出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96.55 | |
(2)中央补助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9.77 |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3,877.38 | 五、教育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16,853.00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433.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1.工资福利支出 | 3,745.18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3,439.88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917.28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4.03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22.49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1.94 | 5.转移性支出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4.50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19,384.10 | 6.债务利息支出 | 50.00 |
3.一般债务收入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7.基本建设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8.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18.05 | ||
1.自治区本级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9.其他支出 | |||
2.中央补助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0.财政核定的预留机动经费 | |||
3.专项债务收入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十七、金融支出 | ||||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1.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2.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83.89 | |||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1,190.00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1,190.00 | 二十三、预备费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利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9,473.9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9,733.9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9,733.96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260.00 | 二十四、结转下年支出 | 三、结转下年支出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260.00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基本支出结转 | ||
(1)自治区本级 | 260.00 | 2.外交支出 | 2.项目支出结转 | ||
(2)中央补助 | 3.国防支出 | ||||
(3)一般债务收入 | 4.公共安全支出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5.教育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6.科学技术支出 | ||||
(2)中央补助 |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3)专项债务收入 |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 |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4.其他结转 |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5.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11.节能环保支出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净结余 | 12.城乡社区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13.农林水支出 | ||||
(2)中央补助 | 14.交通运输支出 | ||||
(3)一般债务收入 |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净结余 |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1)自治区本级 | 17.金融支出 | ||||
(2)中央补助 | 1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3)专项债务收入 | 1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净结余 | 20.住房保障支出 | ||||
其他净结余 |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23、预备费 | |||||
24、其他支出 | |||||
25、转移性支出 | |||||
26、债务还本支出 | |||||
27、债务利息支出 | |||||
2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收入总计 |
19,733.96 |
支出总计 |
19,733.96 |
支出总计 |
19,733.96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8,283.9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2,880.96 | |
1.经费拨款 | 14,406.58 | 二、外交支出 | 1.工资福利支出 | 1,984.64 | |
(1)自治区本级 | 14,406.58 | 三、国防支出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96.55 | |
(2)中央补助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99.77 |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3,877.38 | 五、教育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15,663.00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433.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1.工资福利支出 | 3,195.18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3,439.88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297.08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4.03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02.69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31.94 | 5.转移性支出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4.50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18,194.10 | 6.债务利息支出 | 50.00 |
3.一般债务收入 | 7.基本建设支出 | ||||
8.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18.05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83.89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8,283.9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8,543.9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8,543.96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260.00 | 二十四、结转下年支出 | 三、结转下年支出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260.00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基本支出结转 | ||
(1)自治区本级 | 260.00 | 2.外交支出 | 2.项目支出结转 | ||
(2)中央补助 | 3.国防支出 | ||||
(3)一般债务收入 | 4.公共安全支出 | ||||
收入总计 | 18,543.96 | 支 出 总 计 | 18,543.96 | 支 出 总 计 | 18,543.96 |
表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单位:万元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全口径 |
一般公共预算 | ||||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2016年比2015年增减% |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2016年比2015年增减% | |
** | 1 | 2 | 3 | 4 | 5 | 6 |
“三公”经费合计 | 757.48 | 548.98 | -27.53% | 656.48 | 412.98 | -37.09%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22.61 | 22.61 | 22.61 | 22.61 | ||
(二)公务接待费 | 237.25 | 181.99 | -23.29% | 163.25 | 115.99 | -28.95% |
(三)公务用车费 | 497.62 | 344.38 | -30.79% | 470.62 | 274.38 | -41.70% |
1.公务用车运行费 | 497.62 | 344.38 | -30.79% | 470.62 | 274.38 | -41.7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表七:部门财政资金拨款支出表(全口径分经济科目分类)
表八: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详细内容见附件)
表九: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我厅收入总预算19,733.96 万元,同比减少2,130.95 万元,下降9.7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83.96万元,同比减少1,584.52万元,下降7.98%,其中:经费拨款16,332.10万元,同比减少1,925.52万元,下降11.79%;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877.38 万元,同比增加341.00 万元,增长9.64%,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433万元,同比减少167万元,下降27.83%;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的资金3,439.88 万元,同比增加503.50 万元,增长17.15%。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190.00万元,同比减少106万元,下降8.18%,全部为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260万元,同比减少440.43万元,下降62.88%;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我厅支出总预算19,733.96万元,基本支出2,880.9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0%,同比增加692.46 万元,增长24.04%;项目支出16,853.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0%,同比减少2,823.41万元,下降14.3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34.0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7%,同比减少185.27万元,下降84.48%。
医疗卫生(210类)131.9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8%,同比增加51.58万元,增长64.19%。
节能环保(211类)19,384.1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20%,同比减少2,068.15万元,下降9.64%。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83.8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4%,同比增加70.89万元,增长62.7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80.9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9%,同比增加692.46 万元,增长24.0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0.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89%,同比增加953.88 万元,增长92.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96.5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71%,同比减少17.90 万元,下降2.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9.7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41%,同比减少243.52 万元,下降44.8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85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0%,同比减少2,823.41万元,下降14.35%。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8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96万元,项目支出15,403.00万元。
按科目列示至“项”级科,共分为17项目,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4.03 万元,2.行政单位医疗40.93万元,3.事业单位医疗91.01万元,4.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762.65万元,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518.85万元,6.机关服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701.02万元,7.环境保护宣传1140.35万元,8.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22.33万元,9.核与辐射安全监督2904.37万元,10.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672.02万元,11.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00.58万元,12.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130.00万元,13.排污费安排的支出433.00万元,14.生态保护471.94万元,15.自然保护区401.11万元,16.环境监测与信息575.88万元,17.住房公积金183.89万元。
三、2016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6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资金(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8.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22.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44.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2.98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656.48万元减少243.50万元,同比下降37.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22.6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出访澳门和美国等,开展2016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会和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境外培训等项目,学习先进的实用技术、科学的经营管理经验及其他业务知识。约4批次,约1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115.99万元,同比减少47.26万元,下降28.95%,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274.3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196.24万元,下降41.70%,主要是支出用于日常环境管理出差等业务用车、特殊业务用车、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业务用车(共87辆)的保险、过路过桥、燃油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