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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

2018-08-24 09:20     来源: 规划财务处     作者: 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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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自治区环境环保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环境环保厅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环境环保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环境环保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订全区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提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组织实施广西生态省(区)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承担自治区核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受理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申请。

  (十一)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辖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本级)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

  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6、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7、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8、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9、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10、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1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自治区环境环保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环境环保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自治区环境环保2017年度总收入49,965.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115.8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369.55万元,增长1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628.2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508.24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事业收入446.8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5.79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活动增多,收入增加。 

  3.经营收入4,648.61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07.43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因环评改制导致经营业务减少,经营收入相应减少,二是按照部门决算编制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不再将其投资的3个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和1个非独立核算公司的数据合并到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4.其他收入1,392.0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33.62万元,增长62.16%,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收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拨入的近岸海域监测运行及管理经费大幅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5.97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3.49万元,增长148.98%,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要求安排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11,794.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315.83万元,增长82.06%,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调整追加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安排支出,支出进度较慢,故2017年上年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49,965.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681.0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369.55万元,增长17.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32.09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广西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项目。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1.45万元,下降34.35%,主要原因是“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广西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预算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61.48万元,增长683.0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二是年中追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8.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6.34万元,增长27.5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38,477.0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类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0,812.02万元,增长39.08%,主要原因是2017年加快了年初结转项目和本年预算项目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20.19万元:主要用于2016-2017年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0.1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为2017年年中追加的项目。 

  6. 住房保障支出(类)25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0.49万元,增长38.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结余分配1,643.6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78万元,下降6.37 %,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编制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不再将其投资的3个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和1个非独立核算公司的数据合并到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8.年末结转和结余8,641.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797.74万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项目的执行。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26.3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133.59万元,增长52.54%。其中:基本支出4,063.41万元,项目支出31,162.92万元,按本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支出142.6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为年中追加安排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89.4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为年中追加安排的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7%,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8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7.01万元,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该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5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经费等。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88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7年黄标车补贴专项剩余资金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资金。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66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9%。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1,36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广西本级2017年宣传工作经费。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33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进度较慢。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1,86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4% 。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8,26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95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工作经费。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类)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支出14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部分经费。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12,972.5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7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1,21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支出48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64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20.19万元,主要用于2016-2017年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为年中追加安排的预算。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经费。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8.91万元,支出决算为35,2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34%,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9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经费、广西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为年中追加安排的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2.27万元,支出决算为5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577.63万元,支出决算为34,03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65%,主要用于境保护类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二是年中财政追加安排了部分预算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9万元,主要用于2016-2017年节水型单位创建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为年中追加安排的预算。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5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经费。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0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6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0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安排了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3.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9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04.6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2.28万元,下降9.58%,比本年部门预算减少125.16万元,下降29.12%,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5.2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7万元,下降15.35%,比本年部门预算减少7.33元,下降32.4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3.1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14万元,下降6.87%,比本年部门预算减少36.75万元,下降11.86%,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以及公车的使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6.1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37万元,下降36.66%,比本年部门预算减少81.08万元,下降83.36%,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2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1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自治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泛珠9+2省区代表巴西、葡萄牙商务洽谈活动,出访泰国马来西亚推进广西环保技术转移,参加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参加自治区政府代表团赴澳门参加妈祖文化旅游节,赴香港参加国际环保博览会,赴美国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环境执法监管培训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3.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3.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1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3.15万元,平均每辆3.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1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5次,人次129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65万元,比2016年增加147.2万元,增长68.0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追加的公务交通补贴经费列入项目支出,2017年起公务交通补贴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故导致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4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4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8.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58.79万元。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12,77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0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5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4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共有车辆7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放射性废物运输专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到达报废条件正在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7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0,585.0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37.52%。 

  对“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维护服务经费(本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17.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产出,基本实现了预期成果和绩效目标,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七、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和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自然保护区管理、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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